了解于东的人都知道,他是有一个子劲儿在心里的,凡是要做就必须做出点儿名堂。
而何钢此刻,也完全被于东那句“这会颠覆整个行业的认知”给镇住了,事实上,这句话一点儿都不夸张。
小沙的能力足够强悍,但拥有了法律专业服务能力的小沙,这已经不是强或者不强的问题了,问题已经上升到了另一个维度。
“那我们……”何钢是想问,我们究竟能不能做出来的,但是话说一半顿住了。
“这是一条正确的路,”于东直接回道:“正确的路,那是一定能够走得通的。”
对于这个,于东太有发言权了。
创新最难,就像华为,每每想做出一点儿什么,那都不是一蹴而就的。
从路线选择开始,就会有不同的选择,就需要不同路线的人才,经过漫长的研发、实验,最终才能得以应用。
但并不是所有的路线都会成功,事实上,失败的比成功的要多。
但,一旦成功,这个成果拿出来放到产品上,作为一项功能存在时,那就没有秘密了。
跟随者想要做二次研发,哪怕不拆华为的机器,就只仅仅知道这个路线100%能成这个结论,就能省下80%的功夫。
如果能够有机会将成品拆开看看,再逆向一下,哪怕逆向出来侵犯专利权需要自己想办法绕过去,那研发成本也至少还能再节省10%。
“现在,我们就明确知道【知识驱动的AI训练】必定能成功,那还有什么说的?全仓,猛干,唯此而已!”
这不仅仅是于东的决心,也是此刻所有大模型运营企业的判断。
……
“坚决反对律师执业AI化,法律是应该具有温度、具有人情味的……”
与技术企业确定了一个正确的方向不同,律师行业那是直接嗅到了“满门抄斩”的危机。
虽然AI再强,现阶段也不可能成为辩护律师,但是,仅仅只是法律咨询这项服务的损失就是他们所不能承受的。
而且,谁知道会不会有哪个领导脑子一抽,就允许AI上庭审呢?
毕竟虽然AI不能做代理律师,但是,人是可以不请律师,自己给自己辩护的。
虽然现在执行的过程中一般不允许使用手机,但是这并不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在这个过程中,只要当事法官允许,使用一个辅助设备,那是不存在法律障碍的。
而且AI这么如火如荼,说不定哪个法官就愿意当这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呢,说不定还能安上一个“智能化先锋”的名头呢!
“这样的事情一定不能发生,AI不能进庭审,以任何形式,这是我们能够接受的底线!”有人就如此旗帜鲜明的提出了反对意见。
要不都说律师考虑的远呢,这根本就还没有这个苗头呢,就连郝成都从未有过如此的设想,他们就已经先未雨绸缪上了。
而且,这就像约好了似的,几乎同一时间发布微博或抖音的法律行业从业者以及媒体就达到了上千个、上百家!
……
用户、律师协会、科技公司……
曹松自己怎么也没想到,就下午自己的那小手一点,指缝流沙的一次灰度更新,影响会这么大。
整个网络这个时候已经都已经完全吵翻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