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吱……咯吱……”
不知过了多久,林高阳被一阵刺耳的锯声惊醒了,只觉得如同置身冰窖,全身都是彻骨的寒意。
想要睁开眼,可眼皮像是粘在了一起,根本睁不开,也无法开口说话。
挣扎着想要起身,却又浑身虚脱,半点力气也没有,甚至都感觉不到身体的存在,除了寒冷,其他什么也感觉不到。
“咯吱……咯吱……”
那声音就在他身边,有些像锯木头,听起来有些刺耳,更让他恐慌:
妈耶!不会是截肢吧?
锯骨头呢?
眼睛看不见,全身如坠冰窖,甚至都感觉不到身体的存在,显然是打了麻药的缘故!
天呐!
截肢?
那不是残废了?
靠!
还不如死了呢!
对了,剑身还没来得及丢呢!
还是人赃俱获啊!
就算是截了肢,还是要坐牢啊!
看来,这一次的重生,还是逃不脱啊!
可既然是这样,老天爷为什么要给自己两次重生的机会呢?
有这个必要么?
嗨!
这碰瓷的代价,也太大了!
没错,当时,他根本不是跟女司机置气,而是主动碰瓷,碰的就是那辆奔驰!
那名治安员跟得太紧,好容易抢来个机会,可以利用红灯把人甩了,却又被女司机给搅和了。
万一那名尾巴发现了他的意图,也不等他吃饭了,直接把他带走,那就全完了。
和女司机演的哪一出,只是为了麻痹对方,让对方觉得,他只是个贪玩爱搭讪的混小子。
在女司机互动比心的时候,他就悄悄把剑柄打开了,拆下剑身,打算找个机会随手丢了。
当时,在红灯还剩下最后1秒的时候,正准备拧动电门的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远远跟着的“尾巴”。
转回头的时候,眼光不可避免地扫视了一下,左侧垂直的车道。
安阳只是个四线城市,虽然人口不少,可大多在外打工,平时车辆并不是很多。
而且,当时也不是早晚高峰,车流就更少了。
当时,左侧的直行车道上,所有的车辆,都已经驶过了白线。
只有几十米外,一辆黑色的奔驰,正打着方向灯,从长青医院出来。
林高阳的视力好,一眼就认出了,那是胡经纬的车。
昨天从医院出来时,胡经纬开的,就是这辆车。
因为绿灯即将变红,那小子开得很慢,显然是在等红灯变绿,可以不用停车,直接加速通过路口。
于是,林高阳不管后面催促的喇叭和谩骂声,就是停着不走,一直等到绿灯开始闪烁时,他才骑过白线,这样就不算闯红灯了。
过了白线之后,他也不急着走,直到奔驰加速驶了过来,这才突然撞了上去,这样既让对方措手不及,自己还不算闯红灯。
当然,碰瓷的目的,倒不是要敲诈那小子,而是趁机丢掉那枚定时炸弹。
双方都是起步阶段,车速都不会很快,撞上了也不会造成太大的伤害,但却可以摆脱眼前的危机。
撞车后,那小子肯定要下车查看,趁着混乱,把剑身丢进他的车里,就可以彻底摆脱圈套。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实在是后面的尾巴,跟得太紧了,根本没有别的机会。
不管他把剑柄扔到哪,只要后面的治安员看出异样,他就跑不掉。
但是,丢到胡经纬的车上,情况就不一样了。
就算姓胡的那小子发现了,说是他故意丢的,他也可以赖账,说是那小子自己落车上了,以为弄丢了,怕没法跟家里人交代,这才诬陷他的。
而且,这也等于打脸那小子!
啪啪地打!
你小子,不是给我设了个圈套吗?
劳资不但没上套,还把套摘下来,套在你自己头上!
跟自己明知道他设局害自己,却一点办法没有一样,那小子也会明知自己把剑身扔到他车上,同样一点办法也没有,不气得吐血才怪呢!
若是丢到了车里的某个角落,那小子没发现,被哪个洗车的大妈捡去了,那就更好了!
撞车前的那一刻,林高阳想象着胡经纬恼羞成怒的样子,心里那叫一个痛快!
可他万万没想到,身后的女司机,也会加速冲上来!
当时,他清晰的记得,车轮从他胸口轧了过去,他还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咔吧”声。
甚至,还感觉到了碎骨刺入胸腔,剧烈的刺痛,化作一股冰流席卷全身,之后就晕过去了。
“咯吱……咯吱……”
锯声一直没停,刺耳且瘆人。
身体冰冷如旧,麻木感同样依旧,眼前还是漆黑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