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无意间听到「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四回是朋友」这样的俗语,他觉得庸俗得有趣,便记在了心里。
像是信奉了没有科学依据的玄学理论,他拿这句话作为某种维度上的标准去交友。
“回”是一起吃饭的次数计量单位,间隔时长是他随缘制定。
有时候遇到还不错的人,心中暗想再和这个人多吃几次饭便可以做朋友,大部分都止于第二次或者第三次。
也有再一起吃饭的人,只是时间相隔太久,似乎不那么想和对方做朋友了。
而和周凌薇一起吃的这几次饭在半年内完成了,那种劲头还在。
想到这,刘与邱忽然意识到自己可能真的是一个奇怪的人。
“Sammi是我的朋友。”
他好像猜中了周凌薇的顾虑以示自己的清白,又好像在告诉她其实他有朋友。
周凌薇的想法更倾向于前者,否则没必要把她上司挑出来讲。
两个人沉默地对视片刻,他在等她说些什么,她却不知道要说什么。
直到心慌,直到脸红,仍是没说半个字。
刘与邱的手机毫无预警地震动,是窦莘打来的电话。
看他出去接电话的背影,她想,这么自信又骄傲的人,他们认定的事,大概根本不需要别人同意亦或不同意。
她若是拒绝他的好友申请,之后不带她做大项目就有点得不偿失。
朋友嘛,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先把这个资源把握住了再说。
况且,他一个如此优秀的公司高管,哪会记得还有一位她这种在JM一抓一大把的人是他朋友。
这么想着,周凌薇便这么对着窗外的人比了一个“OK”的手势。
刘与邱不明所以地半眯起眼。
是的,他刚才摆出来的俨然就是一副「我说了算」的态度。
交朋友是需要经由对方同意才能真正成为朋友,否则和一个暗恋者有何区别。
那一刻,理应是用询问的态度征得她的同意才是。
她倒是个妙人,自己先解读消化再给出正向反馈。
回过神,刘与邱了然地冲周凌薇笑了笑,回以她同样的手势。
这一刻,他们隔着玻璃窗达成了无声的共识——他们是朋友。
只不过,二者的初衷相差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