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是一个捡破烂的老人在沿着码头边上捡些塑料瓶和纸壳子之类的卖钱,偶尔会在码头附近的海塘里捞捞东西,不讲卫生乱扔东西的人很多,一来可以捡些破烂来卖,二来海塘里鱼虾甚多,不小心误食了垃圾和塑料袋之类的死了的也多,清清海塘总归对水质和鱼虾都有好处,再者有时候还能捞到些被人从船上扔下来的或者是不小心掉下来的东西,能用的就留着,不能用还值钱的还能再卖几个钱。
那日老人照旧沿着码头捡破烂,看见了海塘里飘着的一个被胶布层层包裹的黑色塑料袋,老人还以为要捡到什么好东西,好奇的打开一看,从袋子里散发出阵阵恶臭,里面装着的俨然是来自人体上肢的尸块。
随后警方经过侦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那人很是径直了断的承认了尸体是自己分尸的,尸块也是自己抛到海塘里的,可他不知道人是不是自己杀的,他没有任何关于自己杀人的记忆。
李某对于自己分尸抛尸的细节都记得一清二楚,却唯独否认了自己的杀人行为,李某只说跟死者刘某是在外出打工时找工作的途中认识的,也不是很熟悉,两人又碰巧在一起租了房子,说好要一起找工作、互相照顾,可没几天刘某却突然说不想在这里待着了,要离开,李某很气愤刘某的善变,说好的要一起,却转头就要走。
李某只记得自己当时很气愤,但是并没有跟刘某发生口角,只是说了句你随意吧,就回房间休息了,可次日一早,李某就发现刘某已经死了,刘某的房间里满是血液,到处一片狼藉,看得出有挣扎过的迹象,公用洗手间里的洗手盆里也有血液的痕迹,以及从刘某的房间走到洗手间里的血脚印,李某昨日所穿的衣服和鞋子也同样沾满了血液被扔在洗手间的垃圾篓里。
李某回忆说,他当时很怕,也吓得要命,可自己怎么想也想不起来自己昨晚到底做了什么,他自认即便当时很生气,可没有跟刘某吵架,更没有发生斗争甚至想要杀了他,可事情一旦被发现,自己一定脱不了关系。
李某所住的那一片全是破旧陈烂的楼房,偏僻寂静,平时白天的时候楼里的租户都出去干活,有时候晚上也会留在外面多干一份工,大多数人回家之后已经累的不行,倒头就睡,楼里没有监控,连走廊里的灯都破破旧旧的,从来没有连续亮起5分钟以上。
都是外地来的打工人,统共也没有在这里住过几日,邻里之间根本还没有记住样貌,加之这里时常多多少少些人,没人会在意一个新来的人失踪,李某就拿着厨房里那把带着豁口的菜刀一刀一刀分解了刘某的尸体,随后午夜无人的时候把尸块装进黑色塑料袋里,拿胶布一层层缠紧沿着码头边将装着尸块的塑料袋抛进海里。
警方请专业机构对李某进行过催眠,可催眠记录和审讯过程都显示其前后的供述完全一致,催眠后的李某仍旧没有想起任何事情,此外警方还给李某做了两项检查,一是24小时动态脑电图,目的是排查癫痫病,因为在癫痫病发作期间,患者存在意识障碍,无法自控,可能导致杀人;二是做脑部磁共振,排查李某脑部器质性改变的可能性,另外还调查了李某和刘某之间是否有金钱纠葛以及当天李某有没有喝酒,结果都显示没有。
李某此人外表木讷老实,话不多,与人交流也并无障碍,李某提起过自己平时有时候会见不得人哭,一看见人哭就很想暴躁,很想发脾气动手打人,自己还曾有一次忽然倒地不醒,但是身体并没有发生抽搐等类似癫痫病的症状,不仅如此,自己还疑似有梦游症,自己的妻子曾告诉自己,自己会晚上睡着睡着觉突然起来整理东西,但是第二天早上起来又什么都不记得了。
警方走访了李某的老家以及他曾接触的人了解线索,李某的妻子证实了这一点,李某的嫁人和邻居还说李某夫妻两人的关系并不好,李某一发脾气就控制不住的打老婆,也打孩子,性情暴躁,这跟展现在警方面前的李某形象并不相符,警方又给李某做了一份专业调查问卷,证实李某具有高度敏感、紧张焦虑的性格特点,甚至还有一些反社会人格,继而又排除了李某幻听、幻觉和妄想的可能,最后警方经过一系列严密的调查和客观证据确认,李某患有睡行症,但是其杀人时的状态不完全符合睡行症或病理性半醒状态的诊断要点。
田甜同学发出疑问:“那最后怎么判的?这属于精神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