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格帕雷斯是马特王朝的都城,同样坐落于帝国中部,据说那里无论是平民贵族都喜欢在衣服外罩上这么一条披风作为装饰,以表示高过其他地区的居民一等。
要是他也能有这么多的报酬,他也要弄一条这样的披风来装模作样——而这才是最重要的——凭什么这个雇佣兵能有那么多的钱拿?!
“用以前的帝国金币结算的话,见习盾牌兵大约每月十枚金币,正式的十三枚,长矛手十七枚,弩手二十多,长弓手再高个十金币,就算是东边的精灵长弓手也就比这个价位再多十枚而已,”本杰明身边的一个老兵幽幽地念叨着,“而咱们这些‘四条腿’的,就算是新人每个月也能拿到三十枚金币。”
“而像我们则能拿到四十,队长翻倍,这才叫骑兵,哈!”另一个老兵补充道,“但你看看这家伙,啧啧,他怕是比咱们队长拿的还要多了吧?”
“何止!”报薪饷如数家珍的那个老兵激烈地一摆手,涨红的脸和脖子让他看起来像是喝多了一样,“要我说,这蛮子拿了至少九十个!你没听到刚才那些金币的响动?”
“真的?”本杰明立刻就瞪大了眼睛,他从来都没有见过那么多钱!
年轻的骑手只听说过,贵族老爷和那些大商人们会用一种被称作“金镑”的虚假货币来记账,一金镑大概可以换算成一百或者一百二十枚金币,那岂不是说……
那个雇佣兵,一个月就能挣将近这个数目?
“他凭什么?!”
“啧,年轻人,”那个看起来还算清醒的老兵以一种吃过见过的眼神睨着本杰明,似乎有些不满他的大吵大嚷,又有些满意于他的不甘不愿,“咱们干的可是刀头舔血的买卖,挣得多的大有人在。我听说跟着咱们那位皇帝陛下出征的战团里就有一位队长,一个月能拿二百个金币!”
“但你说的有一点很对——我说的那可是一支二十五人重骑兵队的队长,这么一个蛮子,他凭什么?”
“我也不服!”像是醉了一样的老兵用力拍了拍本杰明的肩头,“小子,咱们今天看到了这么不公平的事情,你能咽的下这口气吗?!”
本杰明眼中顿时亮了起来,他或许见识少,但又不是傻子,怎么会不知道这两位前辈的意思?
“您是说——”
“这里在咱们的驻地外面,也不在他们步兵的驻地范围,而且离着随军的市集只有一段距离,”红脸老兵的眼睛里闪烁着狡诈的光,伸手指了指不远一处那一顶顶热闹的帐篷,“大家都没有武器和铠甲,在这里动手,也没有人能来帮他,而咱们有三个人。”
“把他蒙头按在地上打一顿出气,再抢了钱袋一头扎进集市里面,他就算不想吃这个亏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