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选的人,将来一定会飞黄腾达,陆家那个男人是我不要的,这‘营长夫人’就让姐姐你来当吧。”说着,又小声嘀咕一句:“反正也当不了两年。”
沈雾用力捏着搪瓷杯的杯柄,指尖微微泛白,什么也没说。
沈念没注意到沈雾脸上的不屑,以为她还和以前一样窝囊。
轻哼一声,趾高气昂地离去。
一个从小就被自己踩在脚下的人,凭什么长得比她好,嫁的比她好?
这一世,她绝对不会再让沈雾出风头。
这辈子,守寡、抑郁、发疯的将会是沈雾。
而她,会成为李允卓的贤内助,当上人人艳羡的市长夫人。
沈雾永远都比不上她沈念!
陆家那边下午又派了媒人来说是因为工作上的原因,陆寒霄可能要比预计的晚一天回。
陆寒霄昨天虽然没能来,但陆家奶奶昨日亲自送来了500块钱的彩礼,和“三转一响”。
唐丽霞看着那堆彩礼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这跟李允卓送来的那点东西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沈重山也打听清楚了陆寒霄的情况。
沈重山到家时,母女三人正在堂屋里剥花生,为冬季的食物做储备。
沈重山来到沈雾跟前,忧心忡忡道:“雾丫头,我听说那个陆寒霄年纪大,凶得很。
你若是实在不愿意嫁,大不了我们把彩礼退回去……”
“说什么呢?”唐丽霞将手里的花生米扔进箩筐,没好气地瞪了丈夫一眼:“你懂个屁,人家可是营长,凶点怎么了,不凶怎么管住手底下那帮兵?
将来雾丫头嫁过去就是营长夫人,这婚事哪里不好了?”说着,用眼神示意沈雾:“雾丫头,你说,你是不是愿意嫁过去?”
唐丽霞可不想把到手的彩礼钱再吐回去。
这些彩礼本应是沈念的,真是便宜了沈雾这个贱蹄子了。
沈雾自然看出了唐丽霞的小心思,故作羞涩地垂下眸子。
她其实不想嫁!
重活一世,她只要能走出这个吃人的家,不管怎么样都能过得自由自在。
没必要再将一生捆绑在一个男人身上。
只是身在这个连出门都要介绍信和户口本的年代,她这个想法显然不现实。
不过,与其留在这个没有一点亲情的家里,倒不如嫁给陆寒霄。
陆寒霄身有隐疾,再过不久就会成为烈士。
也就说自己嫁过去后,没有烦人的公婆。
等男人一死,她就带着那个在前世有过一面之缘的孩子苟到改革开放,然后利用上辈子的记忆努力赚钱。
烈士遗孀有商业扶持,到时候她带着白得的儿子,自由自在的过小日子不香吗?
一想到未来美好的生活,沈雾猛地抬头。
“我愿意嫁给他。”
沈重山见闺女同意,便说:“那我现在去和媒人定好日子。”
沈重山出门后,沈雾又开口:“妈,我可以嫁陆家,但是……”
沈念停下手里的活计,问:“但是什么?”
“但是我听说陆寒霄要带着我去随军,你们也知道随军条件艰苦。”
沈雾看着母女俩,“所以你们要将陆家给我的彩礼钱和我的嫁妆钱给我!另外我还要十张布票,二十张粮票,五张肉票。
“什么?”沈念尖叫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