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往下看:“首先,我深刻的检讨自己,我不应该在未经你允许的情况下,擅自用你的圆珠笔。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下午自习,当时你被班主任叫去开班干部会,我的圆珠笔找不到了,情急之下,就翻了你的桌框,借用了你的圆珠笔。
本质上来讲,我的这种借用是一种偷盗行为,用别人东西向别人打招呼这是父母老师从小教育我们的道理。
我痛定思痛之后决定痛改前非,也希望你大人大量,别跟我这个小人一般计较......”
看着这封啰哩啰嗦凑字数的检讨书,我仍然记得每次写时候的心情,心想屁大点事至于写一千字吗?
但又不得不写,因为不写,知夏就不理我了,她的作业也就不给我抄了。
很清晰的记得,当时因为偷用她圆珠笔这事,她整整三天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见了面就跟个陌生人一样,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觉得只是用个圆珠笔,这压根都算不上一件事,她至于这么计较吗?
所以我也不愿意低头,就跟她一直僵持着。
到第三天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了,就违心的写下这份检讨书,获得了她的原谅。
直到现在,我都认为是她在小题大做。
认真的看完这封当年写的检讨书,就在我要折起来装进信封的时候,无意瞥见信纸的背面写着一行小字,是程知夏的笔迹。
“傻瓜,你真以为是用了我的圆珠笔,我在跟你生气?谁让你献殷勤帮林佳艺做值日的?这笔账先记着,等我以后再跟你算!”
隽秀整齐的字迹在信纸上突然扭曲起来,一笔一划,一撇一捺都脱离开来,变幻成一条一条狰狞的蛆虫,沿着信纸,爬上我颤抖的手臂,噬咬着我身体的每一寸皮肤。
我疼得不能自已,任由泪水决堤,打湿信笺。
我不敢再翻开任何一份信笺,因为里面的每一个字,都会将我绞杀在记忆的刑场。
曾经拥有的绚烂,到头来,终究要用悲痛来偿还。
夜,更加深沉了一些,广场上的人群消散,只剩三三两两。
这世间,总有人在角落里黯然伤神,也有人在一隅欢唱。世界从来不会同时欢腾,也不会同时悲伤。
我合上承载着我青春记忆的箱子,用手捧着,似捧着某件稀世珍宝。
终究起身,向家走去。
缓步行走在西大街上,经过钟楼,拐进长安路,继续前行。
途经中贸大厦,硕大的LED屏幕上,滚动着陈奕迅来西安开演唱会的宣传广告。
显示屏的音响里传来电台主播苏三轻柔治愈的声音:“接下来这首歌是KTV点唱次数最多的情歌,也是陈奕迅每次演唱会,都必然引发大合唱的歌曲,人的一生有几个十年?十年前的她还在你的身边吗?这首歌曲,不知唱出了多少的叹息和无奈。‘可以做朋友吗?’这是故事的开始。‘还可以做朋友吗?’成了故事的结尾。如果那两个字没有说出口,那两个字,在你的心中有没有答案呢?”
随后,熟悉的旋律响起,情绪突然就崩溃了,放下怀里的箱子,用手扶着一棵随风轻摆的柳树放声大哭,哭的浑身颤抖。
知夏死了,随之死去的,还有我的青春,以及灵魂。
哭过之后,忽的记起,我们之间还有一个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