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把陆锦华他们赶到一旁之后,赶紧换成笑脸相迎,“哎哟,上官小姐,里面请,里面请!”
过来的人在这个年代穿的还比较洋气,穿着一件小西装,带着帽子,两边绑着麻花辫。就身上这套衣服,怕是至少值个五六十块钱的样子。
不过,在李韵之看来,这样的装束颜色还是有些太土了。西装颜色和20年代的穿着比起来,还是显得有些太低端了。
“上官小姐?”
陆锦华在空间里说了一句,话语直接传入了李韵之的耳内。这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交流,别人是不太了解的。
“怎么了?”
李韵之一怔,“你很熟?”
“看这穿着有点像书里写的女主啊,长得还不错,很好看。叫上官晴,好像是一个这个年代一个资本家的女儿,他爹生意刚刚起步,好像是卖什么零食的,家里好像很有钱。”
陆锦华笑嘻嘻的说道,“书里面,她好像一直喜欢男主,也就是我的现任丈夫。”
“你不说这书是耽美文吗?”李韵之嗤笑一声。
“那个……只是说来逗你的,其实这男人男女通吃。他要女主,应该也只是为了给他照顾孩子吧,虽然表面上对人家还不错,但你也知道,相敬如宾也许并不是真的爱。反正我是觉得,男主喜欢女主只是因为这姑娘表面上看着,是朵白莲花。不嫌弃他孩子。”
陆锦华笑着说道,“但其实,我觉得孩子就是女主动手杀的。虽然原书中,写的是孩子是意外死亡的。然后两个人后来还拥有了自己的孩子。写这书的作者可能根本不懂什么叫爱情,逻辑乱的很。”
李韵之翻了个白眼,“说的你好像很懂似的。”
两人相互嫌弃的时候,上官晴已经到他们面前了,踏着高跟鞋,一脸高贵的样子,当看到他们四个人的时候,眼神中一闪而过的是嫌弃,但很快换成一脸爱心的模样,“老板,他们是?”
“我们是进城去寻找丈夫的,我们想买布做一身衣裳。可是我弟妹就是看中了这块布了,可老板说怕污染了你的空气,所以不让我们进去。”
陆锦华声音很大,把周围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她知道女主是个特别要面子的人,虽然内心腹黑毒辣,但表面上绝对是个温婉如玉的大小姐。
“老板,说什么呢?现在都改革开放了,军民一家亲,我丈夫可是部队的军官,你这样说岂不是要置我于死地?人家想买衣服你就让他进来啊,只要能付得起你钱,哪个不是你的客人?”
上官晴蹙起眉头,很严厉的看着老板,“你若是这样,我就要怀疑你的人品了。以后啊,再也不来你这儿买东西了。”
老板一听,顿时吓坏了。赶紧的赔不是,“对不起对不起,是我的错,是我的错。上官小姐说的是,只要能付得起钱,谁都是客人,必然是不能嫌弃的。对不起,这位大姐,请你原谅我。下次我再也不这样了。”
陆锦华眉头一蹙,忍不住也笑了笑,“哪儿能啊,乡下人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跟城里人还是有区别的,也不懂什么拐弯抹角。不计较,不计较!”
玛德,装这么大方,还不是因为周围人看着怕传出去影响自己的形象。
老板看了他们一眼,虽然表面上没什么,但心里却十分的愤怒。这样当众拆他的台,气人得很。
上官晴一走进去,立马说道,“老板,将你们店里卖最好,最贵的衣服拿出来我看看。”
“小姐,这件,这件价值五十块钱的衣服,跟您的气势很配。”
老板谄媚的样子,令人作呕。
“嗯,五十块钱还是可以接受。也不算特别贵。”
上官晴看了一眼陆锦华他们,似乎想从他们眼底看到羡慕嫉妒她的目光。
可是,这四个全身上下加起来可能都不知道有没有一块钱的女人,居然听到五十块钱,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