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生神力啊!”唐泽挑眉抬眼,一脸理所应当。
“知道你天生神力,但刚才你对时机的把握,实在巧妙……”
“凑巧的,再来一次我肯定不行了。”
李顺点头,觉得也是如此。
实际上,再来一次也会是这个结果,甚至可能效率更高。
唐泽现在脑子嗡嗡的,方才一瞬间他的脑速变快了数倍,所有事物的运作在他眼里都成了慢镜头,他是想了许多种应对方式,然后施展出觉得造杀伤最大的攻击。
并不是凑巧!
包括出手时候的力量,也比平时大了数倍!拳头甩过去就和流星锤似的,以往他是办不到的。
是饕餮铜牌又开挂了!
之前只打到两只野猪,总重量600斤。因为丢掉了一堆东西,又要喂十条猎狗,实际上能到手里的肉不过200斤,6个人分算是凑合。
现在多了一只800斤的猪王,一下能再多出三四百斤的肉,他们就有点不好拿了。
让两人回去叫人帮忙,剩下的人继续切割猪肉,现场还有一人一狗需要治疗。
李顺的伤还好,外裤结实,野猪的獠牙剐蹭到的又是大腿外侧,撒点金疮药就好了。
大黑狗就严重多了,肚子被划开,肠子都流了出来。
治疗方式是把黑狗肠子塞回去,用羊肠肠衣做的线进行缝合,撒金疮药。
唐泽有些惊讶,还问了细节,肠衣手术线是蒸过的。
想想这世界有妖物,有仙人,人们懂得细菌的概念,外科手术比较成熟,好像也挺合理的。
回到李顺家中,已经是一个时辰后了。
“什么?你要大野猪的肉?兄弟,大野猪的肉,味道很不好,骚腥得很!”
“我就喜欢这味。”
“……”
最后,唐泽要了200斤的大野猪肉。
大野猪头被李顺带去硝制,吹牛笔用。内容就是他和他兄弟唐泽一起打猎到了野猪王,兄弟一拳打碎猪王天灵盖。
野猪鞭被李顺洗净,加人参和枸杞来泡酒。
唐泽的口味确实较重,各种美食里咸、辣、臭的东西,他一般都爱吃。但雄性野猪肉,原本是不在他的食谱里的。
用扁担挑箩筐回鸣神谷,他一路上都在思考怎么食用野猪肉。
现在不吃的先抹上盐,过一会儿再用超浓盐水泡着。
先取出猪肉里最好吃的里脊肉,如果这玩意儿都没法吃,那这大野猪他就无福消受了。
用刀子把里脊肉切成1厘米厚的厚片,接着用锤子两面捶肉片,直到变薄一半即可。
用盐巴、香料粉、酒水、鸡蛋,先把肉抓拌一会儿。
接着放淀粉,再抓一抓。
放油来锁水,留着静置半小时。
唐泽有不少铜器和石器的厨具,有些是定制的,有些是自己做的,平时都被他藏在小溪某处。
平底锅放上油,小火烧热开始煎肉,两面微焦,外焦里嫩的时候味道是最好的。
唐泽闻着骚味和香味混合,不停的咽口水。
夹起一片来吃……
又香又嫩又骚气!
他最爱吃的食物是鸡肉,鸡肉怎么做都好吃。如果能有东西与之竞争,那必然是烤鸭,别的做鸭方式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