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见李秋辰并没有真的生气,一颗心才放到了肚子里。
她自顾自的在李秋辰身旁说着,“秋辰哥,我在魔都大学读大一,不过因为一些原因我休学了。”
李秋辰对于林夕是魔都大学的学生顿感意外,不由得深深的看了身旁的林夕一眼。
魔都大学是最好的大学,能进入魔都大学的学生要么是自身特别优秀考进去,要么就是家世特别好用钱砸进去,不然根本不可能进入魔都大学。
当年,李秋辰高考成绩和魔都大学只差了十几分,便与魔都大学失之交臂,说起来一直是李秋辰心中的遗憾。
李秋辰淡淡的应了一声,“哦,我知道了。”没再过问其他。
两人边走边聊,
林夕随意问道,
“秋辰哥,你喜欢现在的工作吗?”李秋辰的工作,林夕是知道的。
“谈不上喜欢不喜欢的,我大学学的就是这个,毕业就找了对口的工作。”
李秋辰当时学这个专业,就是为了就业容易,赚得多些。
普通人的人生就是这样的,哪有那么多试错的机会,只能尽力规划好每一步,不像富二代一样,有无数次试错成本。普通人如果错一次的话,人生就完了。
他就是个普通人,家庭也是普通家庭,跟那些天生富二代的人没有任何可比性。
就拿公司老板林辰羽来说,林辰羽二十多岁,住豪宅,开豪车,身边的美女隔几天就换一个,有花不完的钱,何其潇洒。
他呢,同样二十多岁,住出租房,骑小电驴,身边没女人,每天上班为了生计奔波,晚上还得兼职写小说赚外快。
还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林夕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忽然,一阵舒缓的音乐声传来。
林夕随着音乐声好奇的寻去,察觉到音乐声是从不远处的房子里传来的。
李秋辰习以为常,随即开口道,“那是沛大的音乐厅,很多学音乐的人都在那里拉琴。”
林夕点了下头,表示了解,转而评价道,“小提琴拉的不错。”
“你会拉小提琴?”
“会一点。”林夕谦虚的说。
小妮子还会小提琴,蛮厉害的,李秋辰心想。
两人很快走到了音乐厅的门口。
林夕透过偌大的玻璃窗,一眼就看到摆放在地面中央的一架钢琴,不由眼睛一亮,停下了脚步。
“怎么不走了?”李秋辰见林夕突然停下有些不解。林夕突然问道,“秋辰哥,你喜欢音乐吗?”
李秋辰点了点头,他想应该没有人能够拒绝音乐的。
林夕随即抓住李秋辰的手腕,拉着他走进了音乐厅。
空荡荡的一楼音乐厅内,
李秋辰站在一旁,默默注视着坐在钢琴前的少女。
黑色口罩下林夕的脸上挂着浅浅的笑,眉眼弯弯的望着李秋辰,轻声道,“致爱丽丝,送给秋辰哥。”
随着少女灵的手指在琴键上落下,美妙的旋律缓缓响起。
【致爱丽丝】是贝多芬的作品,创作灵感来源于一位叫爱丽丝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