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笙低着头,声音有些沙哑,“我只是没想到会给你们带来这么多伤害,是我不懂事,对不起。”
罗母听到这话,宛如听到天籁,她的呼吸变得急促,满脸的欣喜,连连说道:“没事儿,没事儿。”
“你想清楚就好,我是你娘,我们是一家人,怎么可能不希望你好呢?”
“相信娘,宋大海是个好孩子,他父亲是大队长,姑父是领导,自己还是个工人身份,更别提,婆婆是个好相处的,大海又那么喜欢你,更何况你嫁过去,离我们也近,出什么事,我们还能帮你一把,这么好的姻缘,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想到了什么,她放轻了声音,“当然,之前的事他确实做得不对,但那只是因为他太喜欢你了。年轻人嘛,血气方刚的不知道怎样讨喜欢的姑娘开心,所以才把你吓到了,但这都不是什么大事,谁年轻没犯点错呢?是不是?”
“现在你的名声有点问题,不过,这几天你认真上工,好好干活,平时别乱跑,慢慢的流言也就消下去了,知道吗?”
罗笙轻嗯了一声。
罗母看着她还是垂着头的模样,只以为孩子想明白了,为曾经做过的错事而感到懊恼呢,不禁有些心疼。
她柔声劝导道:“你也别内疚了,过去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想明白就好了!”
罗笙再次“乖巧无害”的点了点头。
“好了,去上工吧,遇到你翠芳婶好好打个招呼,这几天她对你的事一直很不满,但伸手不打笑脸人,你真诚些,表现好一些,她心里的气也能消下去。”罗母叮嘱道。
罗母说的翠芳婶是大队长的妻子,他们的儿子就是宋大海。
大队长宋大山是个小心眼且护短的人,这种性格有好有坏。
坏处在于,千万别惹到他和他家里的人。而好处则是,只要能与他们建立关系,便能享受到不少好处。
再说宋大海,他个子不高,长相一般。
有一份工作,钢铁厂搬运工,在这个大米一斤只要一角三分的年代,拿着二十块的工资,想嫁给他的人不在少数。
他的优点和缺点一样明显,这个人很好色,这个时代男女关系抓的严,他虽不能付出实践,猥琐恶心人的事却没少做。
而原主是十里八乡长的顶好看的,宋大海最喜欢,总是想方设法地骚扰和调戏原主。
甚至有一次,原主打猪草时走的有些偏僻,结果没想到,在这个偏僻地方竟然遇到了宋大海。
他跳出来说碰巧遇到,要送原主回家,原主拒绝让他先走,但人就当没听见一样,坚持跟在她身后。
路上,宋大海果然开始动手动脚,但还好原主拿着镰刀,他也没敢大动作,但密切的接触还是让她中充满了恐惧与厌恶。
终于,原主回到了家中,等到了晚上,她鼓起勇气,向家人倾诉了自己的遭遇,因为她心里十分害怕,希望能够得到家人的支持和安慰。
结果她不仅没得到安慰支持,反而他们觉得原主和宋大海是门不错的好亲事。
虽然大队长一家原本想找个城里儿媳,但看儿子实在喜欢,原主也是知根知底的,于是也就口头上定下来了,是很随意的一句约定。
说着等年纪再大一些,看看相处的好不好,如果好的话就结婚。
实则就是怕以后出现什么变故,比如儿子又移情别恋之类的,到时候这份玩笑般的约定也好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