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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混混辉煌的过去

后面有人说漏了嘴,说当时他们开了个小典当行。每当有人在店里面典当完东西,拿着钱走以后。就会派人死死地盯着典当的人,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又或者是到了偏僻的角落,则把钱一抢,那么钱又回到自己手上。

要想赎回典当了的东西,自然又要交一笔钱过来。倘若拿不出钱,那么典当的东西自然也就收入囊下。靠着这样的优质商业模式,他们很快惹到不该惹的人。

在跟往常一样接待完来典当的顾客,派人去“取钱”的时候,却瞎了眼抢到了县尉他儿子的头上。

本来干这行当,就得给县里面的老爷上贡,无论是县令老爷,县令带来的师爷,县尉,捕头都要伺候好了。

他们也不是不识趣的人,逢年过节该有的礼没有一次是落下的,所以哪怕是有不少人去县衙里面报了官,怀疑是他们自产自销,县衙里面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草草了事。

但谁知道县尉他的公子,会因为赌钱输光了他老爹给的钱,来这里变卖他老爹珍藏多年的古董,甚至有一件,还是高昊硕送给县尉的贺生礼。

那天铺里忙活的是几个毛头小子,一个办事牢靠的人都不在。

老成的全都喝了一晚上酒,现在还在呼呼大睡。而这几个毛头小子,从来没见过县尉他儿子,看到这些古董价值不菲,他们刻意开了个高价,让县尉儿子兴高采烈地拿着钱走了,随后几个人就一路尾随他到一个偏僻的小赌场。

等到深更半夜,县尉公子才提着一大袋钱,嘴巴里面哼着小曲,“今天果然是赌对了,人家算命的就说我今天手气会好,这下全赢回来了,等明天就去典当铺把那几样宝贝赎回来,爹再怎么也发现不了,空手套白狼,赢了几十两白花花的银子,嘿嘿。”

一人静悄悄地摸到公子哥的身边,刚想抢了那个挂在他腰间的钱袋就跑。

没成想公子哥也是练家子出身,直接一把抓住那人的手臂,把用来遮掩的面巾一拉,公子哥怒骂道:“原来是你这个狗东西,上午我在当铺里见过你,还给爷爷玩这一招是吧,我明天就带人抄了你们这家黑店。”

听到这话,藏在暗处的两人待不住了,等到两人扭打着的时候,一个人上去扑倒公子哥,另一个人一刀插进去了公子哥的肋间,刚好插入心脏,一命呜呼。

这几人不敢多待,赶紧回去典当行汇报了这一消息。

在听到他们说的话之后,孙贼等人冷汗直冒。这可不是一般人,整个县的军队都是人家亲爹管着的,等明天人家爹带着五百人的军队上门要说法,真的就插翅难逃了。

孙贼向站在他旁边的巩全,闫飞文使了个眼色。三人默契地点了点头。

“哎,事已至此,是我们的问题,你们别太自责,回去休息吧,留给我们解决。”孙贼若无其事地说道。

那三人本以为今天不死也得掉层皮,没想到居然没什么惩罚,心中很是庆幸。

就在他们转身以后,孙贼,巩全,闫飞文悄无声息地走到三人身后,死死地勒住他们的脖子,直到他们再也不能发出半点声音,才让这三具尸体滑落在地。

孙贼环视了满屋子的珍玩,无奈地叹了口气,

开口道:“没办法,只能一走了之了,县尉一直都是知道我们的做法的,只不过是因为没损害到他,又定时会给他上供,才选择忽视我们。只要他明天知道他儿子来过这里,那我们就死无葬身之地了。收拾一下能带走的,连夜开溜。”

痛快地享受完一大盆满满当当的酱牛肉,再吸溜完一大碗面条,将还冒着热气的黄酒一饮而尽,“嗝,嗝嗝......”打了一连串饱嗝,袁初抚摸着圆滚滚的肚皮,拿着牙签剃着牙缝里面塞着的肉丝,整个人往凳子上一摊,再也不想起身。

看了眼外面早就漆黑一片的大街,袁初打消了出门的念头,反正时间还多,也不差这一时半会。本来在大堂用餐的那几人先一步上到了楼上的客房,现在整个大堂只剩下一个昏昏欲睡的掌柜,和被昏黄灯光摇曳照射着的袁初。

想了想,袁初决定还是先休息,等到明天早上再看看该怎么行动。

边上楼梯他边想,为什么齐满彪会让他来做这个收集情报的人呢,难不成他看上去就十分可靠?

思来想去,原因应该有二:

第一,其他人全都是上了官府通缉榜的,你要他们明目张胆地往城里跑,简直是羊入虎口。都不用等到秋后,愤怒的县尉会将他们的头丢粪坑里面炮制七天,再挂到城门口示众的。

第二:他的确看起来很可靠。

这倒不是他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袁初之所以是活着加入他们而不是作为战利品的角色,就是因为在经过天雷强化过的他,哪怕是筋骨都得到了极大的强化,虽然不至于刀枪不入,但对付寻常三五几个没有任何战斗力可言的面黄肌瘦的小混混,自然是手拿把掐。这在战力上就是最优解了。

再者,袁初的办事能力也是经过了众人的考验,作为一个新人,他能够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博得众人的认可,可不是光靠嘴皮子能做到的——当然,嘴皮子的因素还是占很大的一部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是袁初最强的能力。

袁初已经为帮派——如果非要给他们这一群人定个性,可能只有帮派才比较合适,但这帮派实在有点四不像,只能说是乌合之众,做了不少事情。就比如最近的伙食,都是靠袁初坑蒙拐骗挣来的。

“诶,没想到古代跟现在的酒店设计来说大差不差。”袁初上到二楼,惊讶地发现这整一个就像一个古风民宿一样。只有空气之中传来难闻的朽木味,脚踩到铺成楼板的木头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才让他确信这是一个朴实无华的小客栈。

掌柜的说是叫吉祥居的房间——一晚上要整整七百文!七百文若是要袁初他自己出他心头得滴血,要知道刚刚酣畅淋漓享用的那一顿盛宴,也才百来文钱。

袁初沿着走廊一路找他今晚要住的房间,直到走廊的尽头,他才看见“吉祥居”这三个字。

“都市恐怖传说的定律——酒店走廊尽头的房间必然有鬼!”袁初突然想到之前看到的设定,这下他握着钥匙开门的手不禁有点颤抖,不知道推开门后是看到红衣女鬼呢,还是全身浮肿的溺死鬼。

“妈的,还是改不了这坏习惯,总喜欢自己吓自己。”袁初想给自己扇两个大嘴巴子。

推开门,只有几件红木家具。

“呼!看起来还是很不错的。”袁初看了一圈,满意地说道。谁住了一整个月漏风的破庙,天天跟老鼠相拥而眠,盖着比自己年龄还大的稻杆,但凡是个正常点的房间,看起来都是金碧辉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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