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元年,即公元194年。
曹操以报父仇为由,二伐徐州。
大军所过,凡杀男女数十万人,鸡犬不余,泗水为之不流。
陶谦引刘备为援,抵御曹操。
刘备与曹豹在郯县合力抵抗曹操大军,终是不敌,为曹操所败。
战局一时陷入焦灼,徐州局势岌岌可危!
……
“……咳……咳。”
随着一阵剧烈的咳嗽,李翊挣扎着从死人堆里爬出来。
他深吸了一口气。
眼前是落霞万里,耳边是清风长存。
可清风照面而来的,却是难以吹尽血的腥甜,与尸首腐烂之臭。
李翊心中万马奔腾,他本是公司高管,带着员工登山团建。
却不想阴差阳错地和大部队走散了,当他好不容易寻觅到人烟时。
却是一群凶恶的士兵,张牙舞爪,手舞刀剑,不问来由地便要砍自己。
李翊只能选择逃命。
这两天他不是在逃命,就是在逃命的路上。
他从未想过时间会过得这么快。
两天里,
耳边尽是战马嘶鸣的激越,眼前无一不是血肉飞溅的沉闷。
若非李翊身体素质好,他早已是遍地尸骸中的一员。
望着满地的断肢残臂,李翊不由地叹了口气。
他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乱世之中,人命真的如同草芥一般。
李翊自诩不是什么圣人,可当看到眼前的累累白骨时,心中还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受。
或许这便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吧……
挺起精神,继续向前走。
李翊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更不喜欢说多余的废话。
弱者抱怨环境,强者适应环境。
面对眼前的挫折,哭哭啼啼非大丈夫所为,只有迎难而上,才有机会在这残酷的世道中活下去!
李翊取下登山包,清点了一下里面的物什。
望远镜,打火机,口香糖,急救箱……登山用品一应俱全。
即使到了最苦难的时候,李翊也没有丢下自己的背包。
他知道这些东西在这个时代很重要,并且是独一无二的……
李翊拿出一块威化饼干放在嘴里咀嚼,这已经是最后一块了。
这些天,全靠它给自己身体补充能量,才有力气躲避贼军的追杀。
“杀!!”
忽然,只听背后战马嘶鸣。
一支骑兵小队手舞长刀,呜嗷嗷地向李翊冲来。
李翊暗吃了一惊,只得起身便跑。
未走两步,迎面又撞上一支骑兵编队。
李翊心尖儿一跳,暗想莫不是天亡我也?
尽管这两天多少已经猜到自己可能穿越了,可是自己这两天过得是真不快活。
一直在躲避贼军的追杀,完全没机会发挥自己穿越者的优势。
难不成自己就要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在这儿?
正思虑间,忽听得前方一位中年将军高声冲李翊喊道:
“那小郎,快到这边来!”
好在李翊学过古汉语,多少能听懂这将军的喊话。
赶忙迎了上去,那中年将军接住李翊,拔剑在手,迎面便将一面冲来的骑士砍倒在地!
好本事!
电光火石之间,斩贼人于马下。
只有亲眼看到这一幕时,才会觉得震撼。
那中年将军既斩贼人,剩余贼兵皆望风披靡,四散奔走。
一将见状,主动请缨道:
“兄长,待某前去追赶!”
谁料中年将军却挥了挥手,答:
“不必赶了,救人要紧。”
说着,撩衣下马,上前接住李翊。
一改此前面对贼敌时的凶厉表情,转而勾起一抹浅浅的笑意,和善地问李翊道:
“小郎,你无事吧?”
李翊微微一怔,暗想这人身边一众拥趸,肯定非富即贵。
却愿意放下身段来关心自己这个平头百姓,这在古代是非常罕见的。
这种人绝对是成大事的人,自己可得抱紧这条大腿!
“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