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西山。
红霞满天。
各行各业大部分人,都开始歇业归家。
镇口处。
有几位猎户拖着疲惫的身子,聚首到一起,脸上尽是无奈。
“哎!又是白折腾的一天,哥几个收获怎么样?”
“附近山上的畜生,最近是越来越警惕了,我在山上待了三天,才打回来一只兔子,这日子可真是难过啊!”
“知足吧!有收获就不错了,你这只兔子应该有个四斤多,足够换六七斤口粮。”
“就是,我们哥俩在山上待了足足两天,连根野兔山鸡毛都没找到,倒是被西北风灌了个饱!”
“卧槽卧槽,兄弟们快看,那俩好像是李副队长,还有叶队长家的那个小牧吧!”
“两条野兔子,两只肥山鸡,不愧是李哥,收获真不少呀!”
“等会!”
“李哥腰上缠着那个是狐狸皮,不得了,李哥打到狐狸啦!”
……
虽然都是磐石镇猎队成员,但狩猎水平还是有明显差距的。
叶峰去世前。
自然是作为狩猎队长的他箭术最强,可开虎力强弓,纵横山野,几乎每次出猎都能满载而归。
若非被林芳萍母子这俩拖油瓶绊着脚,平时还乐善好施,经常接济困难的邻居。
以叶峰之能,或许有机会广纳良田,成为高高在上的老爷。
至于叶峰去世后。
李岳作为狩猎队副队长,相比于其他普通猎户,也有着不少技术上的领先优势。
六力弓听起来没啥,但那是跟叶峰变态的虎力弓比不算啥。
其他猎户用的可大部分是三四力弓。
而且抛开箭术不提,李岳的追踪术也是一绝,那鼻子比猎犬还灵敏,即便是叶峰都比不上他。
对于李岳这个副队长,狩猎队的猎户们打心眼里是服气的。
此时。
看到李岳身上挂满猎物,甚至还有一条狐皮,几个猎户脸上都露出羡慕的表情。
毕竟那可是狐皮,一条就能卖几百文钱,换三四十斤米粮。
省着点,都够家里吃一个多月啦!
“李哥!”
几个猎户连忙凑上前去,向李岳表示祝贺:“你的箭法真是越来越厉害了,连狐狸都能打到!”
看着满脸歆羡的猎队兄弟们,李岳老脸一红:“跟我没啥关系。”
“这些山货其实都是小牧打到的。”
顿了顿。
李岳给叶牧使了个眼色,道:“这小子,从小就瞒着他爹偷偷学箭术,练出了一身好本事呢!”
回来前他跟叶牧打过招呼,让他别告诉其他人,从没练过箭术。
毕竟。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适当出风头是好事,但有时候天赋、才能太强,也容易遭来善妒者嫉恨。
到时候,可能会平添出不少事端。
对此叶牧也没有任何意见,拥有炼道炉的他,更倾向稳扎稳打。
呦~!
李岳话音刚落,猎户们顿时侧目。
好家伙,叶家这看起来白白嫩嫩的小书生,居然还是个神射手?
“真的假的?”
“李哥,您可不要忽悠兄弟们啊!”
“不过要说牧小子能偷偷练出一身好箭术,这我信,毕竟是峰哥的孩子嘛!”
“虎父无犬子,真是虎父无犬子!”
……
面对猎队长辈们的夸赞,叶牧客气地回应。
一通寒暄后。
李岳领着叶牧朝镇上酒楼走去,那里长期收购从山上打来的野味,跟猎队有稳定合作。
“呦~”
“李老弟当真好本事,打了这么多猎物呢!”
酒楼掌柜手里拨弄算盘,脸上带着笑容道:“两只兔肉八斤一两,两只山鸡六斤九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