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尸人留在教堂,继续他们的工作。
汤米和富兰克林,则是带着打包好的战利品,开车回到汉堡店。
下了车,汤米走到后备箱,打开来随便取出几沓钞票,丢给一旁的富兰克林。
“这些钱,就当是你这个月的工资,至于今天行动的分红,过几天我会打到你的银行卡上。
另外,别忘了换身衣服。
这样吧,去拉斐尔的服装店一趟,告诉他是我叫你去的,他会让你看起来像个有身份的人。”
汤米说着,递过去一枚大陆酒店的金币。
他自己购物,当然可以挂账,然后让吉安娜一次性结清。
可换成是富兰克林,就没有这样的待遇,还需要金币这块敲门砖。
而拉斐尔的服装店,自然就是大陆酒店专门定制防弹西装的地方了。
富兰克林点点头,将钞票和金币揣好。
他低头看了眼自己的T恤短裤,从前他还没觉得不对,因为他一直就是这样的穿着。
身边的好朋友拉玛,也跟他大差不差。
可如今被汤米这么一提醒,他瞬间觉得自己这样子有些看不过去。
也是。
他既然想要步入上流社会,就应该有上流社会的样子。
总是街头混混的打扮,就算混的再好,也容易被人背后讨论。
拿着今天的收获,富兰克林高高兴兴离开。
这还是他第一次赚这么多钱,想到后续可能有的分红,他脸上简直笑开了花。
“还是得跟对人啊!”
富兰克林心中感叹。
他以前和拉玛混帮派,累死累活都赚不到今天的零头。
风险还高,稍有不慎,就要到警局做客。
可今天不一样。
虽然跟着汤米行动,风险一样不小,但新老板给钱大方,一出手就是几万美元。
这样豪爽的老板,哪个人能不爱?
想到这里,富兰克林内心更加坚定,一定要追随汤米的步伐。
也只有这样,他才能脱离街区,出人头地,成为社会上的人上人。
上了二手旧摩托,富兰克林飞快离开。
另一边,汤米推开汉堡店的大门,走进了蟹堡王餐厅。
时间接近傍晚,装修队已经下班回家。
只有金独自留在店里,趴在账本上睡得香甜。
这段时间,她工作量很大。
她每天东奔西走,几乎走遍了大半个纽约,为的就是寻找合适的工厂进行收购。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
忙活了那么长的时间,她总算完成了汤米交代的任务,成功收购到一家运输公司,一家食品加工厂,还有一座大型牧场和大型农场。
现在,一切都已准备就绪。
只等蟹堡王这边装修完成,汤米构想的商业链条,就能走上正轨,开始正常运营。
一边忙着收购,一边忙着装修,金这几天,可以说是身心疲惫,这才忍受不住困意,趴在桌上小憩。
皮鞋踩在地板上,发出咯噔,咯噔的声响。
听到脚步声,金猛然惊醒,抬头看向大门,发现是自己的老板后,这才放下心来,揉了揉惺忪的双眼,抻了个懒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