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京是静国都城,首善之地自然是寸土寸金。王召的两个战友虽然在天京城郊换了田地,但田地的位置其实已经快出了天京范围。王召说明情况后,随晨义清回府,准备骑马过去。两人一路疾行,快到位置了才放缓速度,边走边聊。
“大公子,前面快到了。”
尽管王召一直忐忑,但临近战友,脸上不禁洋溢着喜悦。这也是人之常情,军人的友谊是同甘共苦,生死之交。王召虽然与那两名战友很近,但他身在晨府,不是想见谁就见谁的。而战友们虽然自由,但也很难见到身在晨府的王召。
晨义清看着道路两旁的田地和树木,心情无比舒畅。“不知道多久没有见过这郊外的景象了,真舒服。”
“公子是大族子弟,见惯了琼楼玉宇的繁华,偶尔看看这乡间田野,自然是心情舒畅的。”看得出来,王召也对田野充满了喜爱。
“是啊!不过虽然喜欢,但我还真不一定能在这环境里过得适应。偶尔看看倒是不错。”晨义清感叹道。
“为什么?”王召有些不解,按他的想法,在喜欢的地方,应该会过得很好才对。
“我现在看到的是阳光明媚下的田野,自然是无限好风光。但倘若下雨呢?满身泥泞,我想想就觉得难受。”
晨义清这话颇有深意,王召低头思考了一会儿才说道:“或许我也不适合这田野。”
晨义清闻言转头看了看王召,笑了笑说道:“其实最适合自己的,终究是自己生长的地方。”
王召被晨义清的话触动,不再言语,陷入回忆。
王召来自边疆,家乡在一个静国贵族私有的小镇。原本他家有田地,是他爷爷立功后贵族赏赐的。但后来边境动乱,边境小镇几番易手,被毁了大半,贵族拼光了私兵后便撤离,再也没回来过。多年的动乱使田地被毁,好在后来边军反攻,小镇被国府兵接手,王召一家多次受到国府兵的接济,不然王召活不到成年。
从那时起,王召便立志做一名国府兵。当然,他也很感激贵族的私兵,因为王召亲眼看到他们拼完了最后一人。这也是王召加入国府军的原因,同样也是他在国府军内寸功未立的原因。
王召参军是在国府军一次被袭击之后。那次国府军全军覆没,王召的父母亲人也均被屠戮,王召被迫流浪。后来由于边境吃紧,边军伤亡过重,开始抽调国府军补充。国府军也开始招新,维持常备人数。也多亏了王召家乡的那名贵族撤离,王召的户籍保存完好。爷爷立过功,父母也是身世清白的农民,而且全家都受过军队的恩惠。最重要的是,他全家都被边境蛮族所杀。王召很快便被吸纳入国府军,怀着满腔热血与复仇的烈焰拼命训练。
可惜边境战事平定得太快,王召走出新兵营的时候,静国边境已无战事,于是他被分配到静国腹地,用来牵制地方贵族的私兵。
这个分配不是王召所愿,他对私兵印象很不错,再加上常年身在兵营,他不知道地方私兵究竟如何,所以他选择平庸,一直到服役期满,便迫不及待选择离开了兵营,没有继续服役。
“王召。走哪边?”
王召正想着,晨义清的声音传来。连忙开口道:“公子恕罪,我刚刚想起了自己的过去,失神了。”
晨义清的摆摆手道:“无妨,触景生情乃人之常情。”
“多谢公子体谅。咱们走左边,进去后不远便到了。”
“你那两个战友在一起?”晨义清有些好奇。天京寸土寸金,哪怕是城郊也不是能随便安身定居的。
“公子有所不知,国府军退役后有一特权,只要承诺退役后能随时响应国府军召回,便可以在全国任选田地定居。其实天京地界的农民全部都是国府军的退役士兵。”王召回答道。
晨义清顿时了然。难怪天京从未有过动乱,一方面是因为全民皆兵,另一方面便是静国有明令,禁止贵族在天京域内养私兵,连仆人数量也有严格控制。
正想着,两人已经走到了一处农宅。这是两处农家宅院连成一起的院落,最外圈是由粗壮的树桩围成。两边的宅子对称布置,中间都是一个由木桩框架和泥砖垒成的主屋,两边则是纯木结构的木屋。两边的房子像括号,正好将中间围成一个庭院。
“墩子!大壮!我来看你们了!”
话音刚落,两边主屋的门同时推开,王召也立刻从马上一跃,直接越过了树桩围墙。
“老队长!你总算是想起来看咱们啦!”
“哈哈哈哈!”三人彼此伸出双手,紧紧勾住另外两人的脖子,高兴的像孩子。
其中一名身材不高,皮肤黝黑的壮硕男子注意到院外的晨义清,拍了拍王召的肩膀问道:“队长,带朋友来了?”
“哦对,墩子!差点忘了,这位是我的贵人。”
“老队长,不是大壮我说你,连贵人都能怠慢。赶紧迎进来吧!”说话的人和墩子比起来白了许多,但身材高大得惊人,犹如巨熊。
两人这么一弄,王召倒是不好意思了,尴尬无比。他暗骂自己不小心,一高兴,居然忘了晨义清。
三人简单打趣,便立刻一同出来迎接晨义清。王召正欲伸手扶晨义清下马,但晨义清不等他抬手便一跃从马上跳了下来,拉着两只马走到院外大树旁将马拴了起来,动作无比熟练。
“你们战友见面不容易,倒是我今日非要跟来交朋友,打扰二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