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千千带着疑惑回到家中,打开赵春妮塞给她的布包,里面是一盒劣质胭脂。
她在手上涂抹了一下,原本白皙的皮肤瞬间变的蜡黄。
看着这盒胭脂,孙千千无声的笑了,眼底闪着晶莹的泪花。
看,这世界上还是有人爱你的。
孙千千明白赵春妮的一片好心,她瘦下来太打眼了,完全不像村里人,抹上这个胭脂能够遮盖一点,不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胭脂原本是村里的妇人拿来增白的,现在却用来给她遮丑了。村里的妇人常年在田里劳作,每个人的皮肤都晒的黢黑,有那爱美的妇人就去镇上买一盒这种劣质胭脂,涂脸上能够让脸看起来白一些。
但孙千千的皮肤经过调理现在晶莹剔透,白皙红润,吹弹可破,涂上这个就显的蜡黄没精神。
她收起来胭脂,调整好自己的心情,就去找公孙逸了。
既然自己已经好了,那么该还的债,该报的仇,那就提上日程吧!
早开始早完事,自己就可以带着小宝浪迹天涯,享受美好的退休生活了。
这一世,她不再是一个人了,她没有必要那么拼命工作,只要好好享受生活就可以了。
公孙逸自从吃饭回来之后,心情就无比复杂,他不知道自己落到了什么人手里,竟然有这么神奇的本事,让手脚筋尽断的他能站起来走路,又能让被灌哑药的他开口说话。
还有那个忽胖忽瘦的女子,聪明可爱又怪异的孩子,以及一个比主子还厉害的秀儿,这一切魔幻又真实。
“喂!你在想啥呢?”孙千千看着入定一样的公孙逸疑惑道。
“没想啥,你…你想干啥,突然就出现在我房间?”公孙逸看着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漂亮女人,提高了警惕。
“是你自己没看到我进来,怎么能怪我呢?”孙千千翻了个白眼。
“你你你…”公孙逸语塞。
“你什么你?你别忘了答应我什么啊,你要带我回京。作为报答,我让你完好无损的站起来。”孙千千凶神恶煞的强调道。
“行…”公孙逸看着龇牙咧嘴的孙千千,毫不犹豫的败下阵来,他惹不起。
“那就行了,你打算什么时候启程?山上的人是找你的吧?你要不留个信物啥的,让他们来接你?”孙千千干净利落的安排着事情。
“我的人?对哦,我还有侍卫,这帮饭桶,这么久了都没找到我,真不知道干什么吃的!”公孙逸恼怒道。
“那行,给我个信物,我去把他们引下来,说好了啊,回京路上一切开销你全包!回京之后我们母子衣食住行,你全包!”孙千千再次强调。
“行啦,行啦,我知道啦,别总重复,像个老太婆一样啰嗦。给,我的贴身玉佩,他们看到会来找我的。”
公孙逸把他身上仅有的值钱的玉佩给了孙千千。
孙千千看着那块玉佩挑挑眉,“这玉佩已经被你拿来抵债,这属于我的,那就先借你用一下吧,用完记得还我就行了。”
“什么?我什么时候拿玉佩抵债了?我怎么不知道?”公孙逸大惊。
“就在你昏迷的时候啊,你还按了手印的,跟卖身契一起,你人都是我的,玉佩当然也属于我!”
公孙逸………
“那是我祖传的玉佩…”公孙逸无力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