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她就这样未着一缕的就这么坐在他面前,郑城暗道过几天他就去医院检查一下,他感觉他这腿好的差不多了,到时候一定要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傻子拆骨入腹。
第二天王琳早早就起床,洗漱好做好早餐,就开始盯郑城了,她也不出声催促,就紧紧地跟着郑城,跟着他进进出出。
郑城只能努力忽略那道视线,这不是急就能解决的事情啊,太早了过去出行的船也没开,到哪里去傻站着吃海风啊,他才不想那么傻站着好吗?
对于这次出海买东西王琳可激动了,昨天晚上就把自己的钱和票放到小包包里头,今天他俩穿的衣服也早就找好放床头,晚上激动地都有点睡不着。
对于王琳来说,这是第一次郑城带着他出去,之前的时候是忙,没有时间,后面受伤了时间是有了,但人却去不了,现在腿已经好多了,虽然拄着拐杖不能长时间走路,但是他们去那边是可以坐船啊,坐船到岸上走一点点路就能到那边的百货大楼了,她可是知道的。
这次主要是郑城想给王琳买几身合适的内衣,他之前做任务的时候又去过百货大楼,在那边看到过,那种据说是可以调节大小,就很适合王琳这种忘性大的人。
王琳则是不同,她很早之前就看上百货大楼的一件皮大衣,想给郑城买,但要八十多块钱那个时候钱不够,所以一直攒钱,一听郑城要带她去白货大楼买东西,她一下子想到那件衣服了,这次就想给郑城买回来。
最终郑城还是败给了王琳的眼神攻击,只好加快收拾的速度,吃完早餐他们收拾好就往大院门口出发,那边有去采购的车可以乘坐。
他们到那里的时候已经有好几个人在那里等采购的车了,那些嫂子们聊的热乎朝天,没有发现郑城他们,郑城也乐的清闲,拿出折叠凳子直接坐下来,没一会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刘志学,最近的风云人物,要和三团团长的女儿结婚了,要是只是简单的结婚那他也不可能成为这段时间的风云人物,虽然军队结婚的人不多,但也不是没有,他成为风云人物主要是听说之前在就老家有一个媳妇,那个媳妇是小时候逃荒过来的。
他娘做主给他当了童养媳,之后这姑娘就一直在刘家生活,伺候公婆一家,据说是家里的一把好手,因刘志学要去了军队,就直接在家里办理酒席,这些年那女子也把家里操持的不错。
但这刘志学不知道什么时候和三团长的女儿在了一起,这两人要结婚了,老家那边才告诉那姑娘,说刘志学一直把她当妹妹,以后就是刘志学的亲妹妹了。
可是老家那边的人都知道这两人是办理婚宴的,这可让那姑娘怎么办?
一个嫂子压低声音道:“听说跳河了,被人救了上来。”
这事就闹的可大了,这边军队也知道了就责令刘志学回家处理好家里的事情,什么时候处理好了才回军队。
现在能到这里看到他,说明是那边的事情已经是处理好了,就是不知道哪个可怜的姑娘怎么样了。
大家都挺同情那位不幸的女子。
就在大家悄声讨论的时候,勇士曹大妈直接问了出来,曹营长他娘,一个六十多岁还特别硬朗的老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