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黑恶势力可不会给我买奈氪的,我的衣服都是自己勤工俭学挣的钱买的,有一部分来自于稿费,另一部分来自于一份图书管理员的兼职工作。能够在如此艰苦的情况下毫不犹豫地扔奈氪,书就理解我的心情了。
然后书才知道,我是真的珍视她,卖她不过是一时头脑发热,卖完了就后悔了。
书说,作为人,头脑发热的时候会很多,一个人头脑发热的时候就不是他自己了,而变成了魔鬼附身。她憎恨那个“魔鬼附身”的我,但不憎恨那个特别珍视她的我。
所以才有了她后来对我的看法。
故事回归主线,此时此刻,在这个已经变成地狱的一部分的医院里,书面临了一个两难的抉择。
倘若把我放在原地而去堵地狱传送门,恐怕在她寻找传送门的这一段时间里,我就遭了那只黑袍怪物的毒手。
但倘若不去找传送门,又没有办法把我带出去。
从过程上来看,不去找传送门便永远不可能出去,而倘若去找传送门的话,虽然有可能导致我的死亡,但总算是还有一定几率成功。
如果换做常人,只要逻辑清晰地想想的话,就会毫无疑问地选择冒险一把,去找传送门。
但是对于书而言,这样的冒险毫无可取之处。
倘若我死了,那么她去堵传送门的行为就会变得毫无意义——这道屏障可是拦不住她的出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