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遍了走廊周围,我确信它是走了。
走了,什么都没有留下。我被它抛弃了,也活该被它抛弃。
或许它曾经跟着我,就是为了让我喂它几滴鲜血,好幻化成人形。但不管怎么样,我都是咎由自取。
卖,也是我先卖的它。抛弃,也是我先抛弃的他它。至始至终,我所付出的,不过是几滴鲜血和几瓶墨水而已,却未曾付出一丝一毫的感情。
书接受不了这种圈养,它走了。
毫无征兆,我的心里有些发堵。
我知道它为什么离开我,但正是因为知道,才更加的难受。或许常人家中所养的宠物,正是与它一般的想法吧?
一阵头晕的感觉袭来,但我知道我不能晕倒,我还有事情要做。
弗兰克的母亲,还在病房里躺着。身为弗兰克的朋友,在这种需要我的时刻,我不能轻易地缺席。
所幸,手术过后,弗兰克母亲的病情稳定住了。我略做安排之后,让弗兰克在病房里看护,然后就回家休息去了。
今天是我的十八岁生日,但黑恶势力与我父亲都不在家里,只剩我一个人,坐在电脑前面发愣。
两天之内,得而复失,失而复得,得而再失。
这种滋味,实在是让我感觉头脑发晕,身心疲惫。
我无精打采地拉开了抽屉,打算先用泡面填饱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