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上午,我如约来到了某某茶馆。
我的书包里装着十二瓶王冠牌的墨水,还有某一本不知廉耻的书。
早起的时候,我背着书包拿着书,走进了了文具店,径直跑到了钢笔水的台子前面。
我拿起了一罐狗熊牌的钢笔水,正准备过去结账,
结果扉页上面出现了一行字。
“狗熊牌的墨水不好吃。我要王冠牌的。”
我心说,这个破书倒是真的识货。王冠牌一瓶十二块钱,狗熊牌一瓶只有八块。这家伙倒真的知道哪个东西好。
不过反正也要把它卖掉了。就在它被卖掉之前,略微的高兴一下吧。人家死刑犯临走前都还要吃一口阳间菜呢对不对?
一想到那即将到手的钱,我就忍不住手臂发抖了起来。
一股热血从我的身上涌了出来。
小爷今后也要成为“有钱人”了!
虽然我家事并不是特别的贫穷,但黑恶势力总是说“男孩儿要穷养”,不怎么给我零花钱。
就拿手机为例,她自己用的是花为牌最为高端的机型,并且每出一个新型号都要买一个试试。久而久之,家里堆积了十几部各种型号的手机,都没什么人用。
但是,拥有如此高档手机的黑恶势力,却把一个充话费送的白壳手机给我用。这种手机,连个微信运行得都吃力,实在是让我没办法吐槽。
电脑也是,她自己配备着“火星人”游戏主机,装备了正版“温斗斯233”系统,整套下来加一起估计要几万块钱,每两年都要换一套。
就是这个有钱人,一个月给我的零花钱只有三位数!才刚刚够吃住生活费用的!
并且她还时不时地嫌弃我,光吃不干活儿。
所以,几千块钱对于我而言才如此的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