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闹市区里停停走走,莱恩挎着花篮在一处安静的巷道口歇脚。
在他身后的不远处,一个灰衣小姑娘低垂着脑袋,偷偷摸摸地歪头尾随,当对方有所察觉的时候,又慌乱地左右瞥视,脸颊也红润起来。
这是朗爱塞特附近村户的女儿,以种花、养花、外加卖花的方式贴补家用,她有一个叔叔是木匠,二人总是结伴入城,各自为生计奔波。
少女从不让长辈操心,当叔叔去做工的时候,她就挎着花篮走街窜巷,对路过的行人推销商品。
这些鲜花都是清晨时分从园圃中采摘,含苞欲放,有红有蓝,有粉有绿,小的大的,细长的饱满的,一簇簇的很是好看。
然而,娇花美艳却不实用,匆匆而过的商贩走卒以及市民守卫并不青睐这种植物,少女的花总是清晨时有多少,黄昏时依然有多少。
失望总是难免的,如果卖花赚不到钱,待时令来临的时候,她也会去林间草地搜寻野果,以此贩卖。
多少是有些危险,但是佃农家的女儿若是没有点胆量在身,早就饿死在寒冬腊月了。
与贵族小姐不同,少女总是穿着脏兮兮的衣服,打着深浅不一的灰色补丁,手掌有褐疮,鼻头泛紫,两颊有雀斑,耳廓也有疤痕,不像是暴力行为引起的,应该是常年冻伤所致。
要不说男人总会在雌幼老弱身上抱以同情和关爱,你可以说这里有好涩的成分,也可以说是心底里的柔软在作祟。
莱恩就放肆了一把,全当是但求好事不问是非了。
他用二十枚林塔买下一整个花篮,也不管小姑娘欲言又止的表情,自顾自的挎在臂膀上,显得不伦不类,倒是激起行人的好奇心,询问这花怎么卖?
莱恩的兜帽很大,低不低头都能掩盖神情五官。
当有人询问鲜花价钱的时候,他抬手就是一林塔,是一枝一林塔!
行人听罢,嘟囔着有毛病就走开了。
小姑娘算是个热心肠的,拿到钱也没有离去,好奇地盯着莱恩,并且一路尾随,心想花篮里有十几枝花,四五个品种,为什么要买这么多呢?送心仪姑娘的话,一个就够了。
莱恩买东西,主打一个商品归我,付款给你,财物两清,绝不纠缠。
至于说花钱开路,建立感情,然后甜言蜜语,再干柴烈火……好吧,他根本就没这方面的心思。
这可不是在说谎,如果将欲望与目标划出三六九等的话,莱恩自穿越以来的追求,就好似出生的婴儿一般,先是好奇探索,再接触学习,随后是勇于挑战并开拓视野……
与之相对,什么谈情说爱、成家立业、每到一个地方就开一炮之类的……大好男儿就这点爱好?临死之前都没有Love过是吗?
无语,太无语了,一整个世界的光怪陆离才是巨大的宝藏!
美色、权力与地位统统靠边站!这些玩意能吃多久啊?千年的帝释天都玩完啦!我能沉浸在这条老路上?
莱恩的玩世不恭是打心眼里的实话实说,他不喜欢四处留情,因为留情太多,难保不会成为责任与负担,若是一不小心结下果实,那么这点担当是接还是不接呢?
倒不如光棍一辈子,甚至把话撂这了:恋爱这玩意,狗都不谈,谁谈谁掉粪坑里!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已经付过钱了。”
面对身后的小姑娘,莱恩无奈叹气,莫非浪子就这么有吸引力吗?前世死缠烂打、精疲力尽的追求伴侣,今世不感兴趣了,反而自己送上门来了?
“先生,您,您还需要花吗?”
知晓自己暴露了,小姑娘不好意思的走上前来,不仅没有表露爱意,反而市侩的推销起来,神情当中满是期盼。
莱恩略显尴尬,意识到是自己误会了。
原来,小姑娘认为今日的客户非常大方,或者可以发展为商业关系,将未来的鲜花全部售卖给莱恩。
在明确对方的意图以后,莱恩想了想,鲜花在自己的工作台上可以制造成染料,算是难得的资源,若是有供应渠道的话,倒也省事不少。
可不要小瞧染料这个东西,随着时局动荡,各国政权你方唱罢我登场,这类物资是可以大卖一笔的,原著当中的《永恒之火》就提到了波维斯复辟,急需「胭脂红」制造新装,永恒之火教派也需要大量染料传播旗帜形象。
彼时,变形怪「嘟嘟」假借「丹迪·比伯威特」的名义买进了市面上所有的胭脂红,于结尾处完成了奇货可居的商业战术,促使丹迪大发横财,与嘟嘟结为同姓兄弟。
莱恩当然是不缺钱,但是全新的人生体验当中,自然少不了商场竞争,不玩两把,那不是白活一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