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李贺的《雁门太守行》,“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那个。
他改了个名字叫《大同参军行》,反正这个世界也没有汉乐府,说雁门太守行人家也听不懂。
很明显,这首诗纯粹的拍马……啊呸,是抒发个人理想抱负的。
然后是两首词。
一首是辛弃疾的《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那首,他给改名叫《破阵子·为牛继宗赋词以敬之》。
没别的意思,就是想给朝廷大佬们传递一个信号:“对我好的,我真的让他名传千古!”
一首是陆游的《卜算子·咏梅》“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那首。
这句词他曾经用来赞美过李纨,现在把整首词都写出来。
李纨这个文艺女青年想他的次数仅次于林黛玉,自然要狠狠买入这只股票,好好刺激一下那些不想他的臭妹妹。
另外,你要问他有没有别的想法,他只能说:贾兰不能没有爸爸。
最后是一篇小说,白蛇传。
时间紧,任务重,他只能先抄抄中短篇小说,长篇小说等回了京城再说。
再说青年掌柜,拿到手稿后如获至宝。
目不转睛的看着,嘴里不断发出赞叹之声。
过了一时半刻,贾珝说道。
“掌柜的,如何?可能帮我这个忙?”
青年掌柜点点头,说道。
“我叫曹平,字安民,贾兄弟可以叫我安民。这事包在我身上了,三日之内,必定送至京城。”
三日,那岂不是快赶上五百里加急了?
不愧是皇家的买卖,拿钱不当钱使。
“既然如此,在下便谢过曹兄了,我在安远军担任骑兵都尉,曹兄要找我可以去军营报我的名字。军务在身,不便久留,在下就先行告辞。”
曹安明点点头,送贾珝出了店铺。
看着贾珝远去的背影,曹安民不禁感叹。
“真是文武双全的绝世天骄啊,不像我,除了有钱有权,一无是处。”
曹安明回到店铺,唤来一个侍卫。
“去,将贾公子的手稿誊抄几份,原稿给我留着。”
偶像的手稿原件,多么有收藏意义,他当即就决定自己吃独食了。
侍卫拿着手稿走回后院,曹安民又拿出一张纸开始写信。
【二表妹,你可知我在大同遇见了谁,贾珝,写清平调的贾珝,此人自称是你的至交好友,如此拥有才华之人,表妹竟从未与我引荐过,实在令我伤心。
另,贾珝作诗三首,词二首,小说一部,俱已经誊抄送至,原稿表哥自己留着了,表妹与贾珝乃好友,想来必是不缺这些的。
表妹既答应贾诩安排发行,自当速速安排妥当,表哥也好借投稿一事多与贾珝交流一二。
告诉姑妈姑父,我在大同挺好的,必定为姑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顺便托人和我爹说一声,大同开销大,再送三千两银子来,他要不给,表妹你先借我,等我回去了再还你。】
写完信,曹安民将信塞进信封,又再信封上刷刷刷写下五个大字。
【二公主亲启】
没错,曹安民就是当今国舅爷的独子,姑姑的皇后,姑父是隆安帝,二公主是他表妹,不出意外,下一任皇帝也会是他表弟。
人比人,气死人,曹安民从出生开始,要钱有钱,要权有权,只要不作死,就能荣华富贵一辈子。
就连来大同,都是隆安帝安排的,用皇城司的身份,过来镀金的。
无奈吧,人生,就是这么的无奈。
“来人,待稿件抄写完毕后,连同此信一同快马传递至京都,交到二公主手中,记住,一定要快,本公子钱快花完了,七天后是继续大鱼大肉还是吃糠咽菜,就看你们的速度了。”
“公子放心,属下必定竭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