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当王凯几兄弟回到姥爷家的时候,正看到老爹王大山他们正在找秤称着大野猪。
“五六十斤,这可不小啊!” 几人都是咧嘴一笑。
“主要是这野猪应该一岁不到,肉质应该会很嫩。” 王凯走上前去,点头说着。
“确实,小猪是最香的,小凯,今天这野猪你来杀。” 王大山和王凯说道。
“没问题。”
随后,王凯走进厨房,找到了一把很锋利的刀出来。然后开始给这头野猪开膛破肚,猪肚子被破开之后,王凯取出了猪肺和心脏。
猪肺被王凯的箭矢都给贯穿,心脏更是被扎进去三厘米深,猪肚子里全是黑色的血,这是李键造成的内出血。
“这箭矢是真锋利啊!” 王凯忍不住夸赞道。
“这箭矢本来是我用来捉些水鸭子,野鸡,野兔打打牙祭的,没想到现在能派上这么大的用场。” 二舅沈国栋笑着说道,不过语气中带着一些自豪在里面。
王凯将内脏都掏了出来后,猪肉很快就被分成了一条条。
“表哥,这些肉分给青良哥,没有他的话,我们也发现不了这只野猪。”
“好,我这就去拿给他。” 沈顺拿着肉,走出了家门。
“姥爷,这些其他的肉怎么办?”
“用重盐给涂抹,放在木桶里再撒上点花椒茴香籽和白酒,腌一晚上,明天就可以烟熏,到时候你们都拿走些。” 姥爷沈长青是个会吃的。
“行,听你的。” 王凯点点头,开始按照姥爷的吩咐去做。
“光顾着看你们杀猪了,早饭都忘记做了,今早上我把那个大雁给炒了吧。” 大舅妈有些歉意的说道。
“嫂子,我去帮你。” 二舅妈开口说道。
“好,我去烧水,等会给大雁拔毛,他爹,你把大雁给宰了吧。” 大舅妈对着大舅喊道。
“行,我去。” 大舅点点头。
当王凯把野猪肉腌制好之后,饭菜也差不多好了,除了大雁肉,大舅妈还特地拿了点野猪肉炒了炒,又烙了大饼子。
“嗯,以前听人说大雁肉好吃,今天尝了一口,果真是好吃,当然这跟大舅妈的手艺也分不开。” 王凯夹了一块大雁肉,卷在饼子里,不由得夸赞道。
“小凯说话好听,你两个表哥每次都说我做饭难吃。” 陈水芹一边说着,一边还看了两个儿子一眼。
大表哥和二表哥并没有反驳,而是低头吃着大雁肉。因为今天他娘的手艺是真的不错。
其实这并不是陈水芹做的好,而是大雁肉本身的口感就是细腻醇厚,不腻不燥,即使手艺不好,也能感受到味道的鲜美。
曾经就有“闻到雁肉香,神仙想断肠”的说法。
不过这大雁可遇不可求,这次也纯属是运气好。凭借王凯的枪法和箭法,王凯根本不能保证能百分百射下正在飞翔的大雁。
“小凯,今天是柚宁第一次来,你带着她去看看我们村的景色吧。”
吃完饭后,姥姥张秀兰怕自己的外孙媳妇感到无聊,就和王凯交待道。
“好。” 王凯点点头
“三哥,三嫂,我和你们一起去,我也无聊的很。” 表妹林秀清听到要出去,她立马起身。她挺喜欢和这个三嫂在一起的,人长的好看,说话还温柔。
最重要的是和自己还有着共同话题。
“行,我看你是怕小姨和小姨夫唠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