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菲情深款款地指着山顶的位置。
山顶上白光闪闪,一个留着鸡冠头发型,穿着铆钉皮衣的摇滚青年,突然落在了黄菲的旁边。
“锋哥。”
黄菲温柔地呼唤他。
“嗯,菲菲。”
摇滚青年温柔地回应。
“阮风,我爱的人,是他,锋哥,而不是你。”
锋哥,正是天龙帮的少主。
过去,他以一把吉他闯荡江湖,闯出了名堂。
后来,他对美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去做了一个卖鱼蛋的小贩。
d(?д??)?不是去做厨师么?
黄菲说:
“在你没进门之前,我与锋哥已经相恋相爱了。”
阮风哑然失笑。
“呵呵,看来,我只是一个备胎。”
黄菲继续说:“第三个是,林峰不是你的儿子。其实,林峰是我和锋哥的骨肉。”
这真是晴天霹雳。
阮风差一点就吐血身亡了。
“峰儿,不是,不是我和你心连心同住地球村,一起生出来的吗?”
“不是!其实是我和锋哥那天晚上情不自禁,偷吃了禁果而带来的,为了掩人耳目,所以只好把你娶上门了。”
“噗嗤——”
阮风吐出了一口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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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名的时候,你还和我说,我叫阮风,那我们的宝贝儿子,也带个风字读音吧,所以取名林峰。”
“不,其实真相是因为锋哥名字带了个锋字,所以我才把儿子取名林峰。我是林,锋哥是锋,取一个同音字的峰,所以才叫林峰。”
“噗嗤——”
又一股鲜血喷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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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儿,过来妈妈这里。”
林峰乖巧地走过去,乖巧地站在黄菲身边。
“叫爸爸。”
黄菲指着锋哥,对林峰说。
“爸爸!”
林峰没有片刻的犹豫,直接叫了。
“爸爸,你看起来好酷哦!”
“嗯,你爸爸他从来就是这样酷。”
“噗嗤——”
阮风吐出第三口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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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菲和锋哥带着林峰,吉祥三宝似的抱在一起。
“还有最后一条,你确定你还可以接受得了吗?你吐了那么多血,我怕你失血过多!”
“我顶得住!菲菲,你说吧,最后一条,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