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检查站,就会渐渐进入与南苏丹接壤的热带雨林地区了。
在那里。
是一大片千年树葛交织,树冠阴云蔽日的雨林,有纵横交错的高山深壑。
山高林密,地形复杂。
正是多股叛军的老巢!
如果没有人引荐,或者是没有叛军派来的人员带路的话,谁要敢冒冒然进入这片雨林?
那多半只有两个结果:
要么被叛军抓去先煎后杀,要么就是被先杀后煎...其实这二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
前者,通常屁股会很疼。
而后者,那可是真被放在平底锅上煎...虽说皮肉被烙的‘吱吱’作响,每一块肉上面都撒满了胡椒孜然、柠檬汁。
但被大卸八块的那位倒霉蛋,估计不会感觉到任何痛苦的。
走的,多半很安详...
不一会儿功夫。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雨林边缘。
此时的强尼,早已经斜倚在摩托车边上,嘴里咀嚼着‘恰特草’。
正一脸玩味、且又带着几分凶残的斜藐着急匆匆赶来,已是满头大汗的奥德彪,“嘿伙计,有点本事啊,你会功夫?”
功夫?
奥德彪皱眉思索...这个词汇似乎有一丝熟悉,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功夫,那到底是个什么东东?
听上去,感觉好厉害的样子...
奥德彪在那里皱眉,正试图努力回忆。
而一直死死盯着奥德彪的疯狗强尼,脸上慢慢露出一股不耐、甚至是带着一点厌弃之色。
“算了!我看你也就是个亚洲弃儿吧?走,我带你去有棕榈树、有香蕉林的地方。”
两人骑着摩托车、木头自行车在杂草丛生的小路,往里面行驶了有7、800米之后。
眼前,赫然出现一片小小的空地。
密林之中有空地,这个倒不稀奇,但让人奇怪的是这片空地上,居然还有人家!
要知道。
这可是叛军出没的危险地带,不仅那些叛军会劫掠、残杀当地土著、以及过往行人。
而且。
时不时的,政府军会打着剿灭叛军的名义,前来这一代进行军事活动的时候。
他们的士兵,也会对居住在当地的所有人...没错,是对所有人!
为了掩盖他们的罪行,同时也是为了拿人头回去凑军功,因此这些政府军的士兵,会对这里的所有两条腿的生物,进行毫无节制的烧杀抢掠!
久而久之。
在这片灰色地带,其实已经没人敢在此居住了...
正当奥德彪满是讶异之际。
只见强尼骑着摩托车,径直行驶那两座‘卢戈’跟前停下。
茅草棚里。
随即走出一位显然听见动静,出来查看情况的中年黑哥,“嗨!疯狗,今天你怎么有空来这里啊?”
强尼没接对方的茬,只是冷冷吐出几个字:“注意警戒!有任何异常,就赶紧进山去报告!”
那汉子一挺胸,“是!”
疯狗问,“坑挖好了吗?”
“好了。”
只见那位有30多、40来岁的样子的黑哥,伸手指指茅草棚不远处的小树林。
“放心吧!我就是喝的再醉再醉,也不敢耽搁强尼您的命令啊!上帝保佑,坑不仅已经挖好了,而且担心埋不下,所以我替你挖的这个坑...很深。”
“ No,我亲爱的德昂莱大叔,有一点我必须得提醒一下:你并不是在替我挖坑。走吧,带我去看看。”
随即,强尼在那位中年醉鬼的带领下,一前一后钻入密林之中...
一分钟,仅仅才一分钟之后!
奥德彪便听到“砰”地一声枪响!!
然后只见疯狗强尼,提着还冒着青烟的手枪走了出来。
“嘿伙计,别这么看着我,这会让我感到很不爽。”
强尼吹吹枪口,满脸淡然。
“你怎么不问问我,我为什么会杀他?”
奥德彪咽下口水,“疯狗少尉,请问你为什么要杀他?”
强尼冷哼。
“这家伙,勾引我叔叔的的小老婆,把家里的所有家当席卷一空不说,临走之前,居然把我叔叔最爱喝的酒全给偷走了。”
“害得我叔叔酒瘾发作,实在没办法,就只能喝汽油解馋。”
强尼很夸张的摊开双臂。
“上帝呀!我叔叔那么仁慈的一个人,平时也就爱喝几口酒而已...他凭什么把酒,给我叔叔全偷走了??
上帝也知道的。
我叔叔喝酒的时候,向来喜欢抽上一支烟...结果,‘轰——’!”
“该死的!我那位仁慈、充满智慧的叔叔,当时就碎了,碎成了很多块...”
强尼死死盯着奥德彪的眼睛,冷声问,“你说...像这种竟然敢偷我叔叔香蕉酒的家伙,到底该不该死?”
“嘿伙计!”
疯狗强尼将手中的‘真理’对准奥德彪,“我,现在就要听到你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