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间的薄雾渐散,阳光洒落大地的时候,杨中一行人再次来到那莽密的群山之前。
“就这儿吧!”
就在一群人熟门熟路的想要去往几处平日贯长狩猎的山林之时,孙守财却是忽然开口,指指几处相近的山林,表示自己等平日都在那边狩猎,今儿换片山林,说不定能有更好的收获。
说完便开始安排各自狩猎的大概区域。
对于这点,狗生幺蛋没有半点疑议。
毕竟一来在一个地方狩猎一阵,就换一个地方继续狩猎这事再正常不过,压根没什么值得奇怪。
二来则是因为周边山林的猎物数量并没有什么特别显著的差别,收获的多寡更多还是跟经验甚至是运气有关,和在哪片山林狩猎压根就没有多大的关系。
所以在哪儿狩猎,二人压根就不怎么在乎。
唯有杨中眼见孙守财刻意避开昨日狩猎的区域,心头微动。
不过他却到底也没多说什么,只是稍微歇息一番,便直接上山。
刚刚进入山林,便有一只不大的黄皮子一闪而过。
黄皮子的肉虽说不多,但其的皮毛极其柔软,不仅可以用来做皮草,同时还可以用来做毛笔。
用黄皮子尾毛做成的毛笔,就是大名鼎鼎的狼毫。
其特点是书写润滑而富有弹性,书画皆宜,颇受文人骚客的追捧。
也是因此,黄皮子虽说浑身上下都找不出几两肉来,但价格却是一点不低。
随便一只,那都能卖出两三只山鸡的银钱来。
不过杨中却是并未出手,而是找了一处高处看向了孙守财和狗生幺蛋的所在。
山高林密,加上距离又远。
区区个吧人影藏身其中,简直就是泥牛入海,踪迹难觅。
但在杨中的鹰视之力之下,几人的身影却是清晰无比。
狗生幺蛋还在山林中跟着猎犬乱窜,明显有些不得章法,而孙守财却不一样。
此刻其在林中时而伏身查看,时而侧耳倾听,明显是已经发现了什么猎物的踪迹。
“看来孙叔虽然也怀疑王田生和贾二春发现了什么好东西想吃独食,却并没有什么异心!”
“避开昨日狩猎之地,单纯就是不想讨什么麻烦!”
看到孙守财的举动,杨中便再不犹豫,小心绕过三人所在的区域,一路潜行直奔乱林谷而去。
与此同时,乱林谷内。
几只猎狗夹着尾巴小心翼翼的跟在王田生和贾二春身后,大气不敢出。
王田生和贾二春自己,则不断在谷内出入的关窍处布置套索,同时甚至还拿出捕兽夹往紧要处布置。
这些捕兽夹通体精钢打造,开口呈锯齿状,外围以钢簧绷紧。
启动之时,便是连牛腿都能夹断,威力着实不菲,不过价格也贵。
随便一副,那都得二两银子。
因而一般猎户人家,压根就没有这东西。
现在王田生和贾二春不但带来了捕兽夹,而且还不止一副,明显为了今日的捕猎那是做了万全的准备。
“乱林谷后头是断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