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你想得出卖药的法子!”
“要是真把药材当普通的卖,那这里多的是药铺,谁会来找我买?所以我干脆当作送子药来卖好了。他们看我寒酸俭朴,是山里人,偏偏最信山里人稀奇古怪的秘方,我说这几种药材搭配是生儿子的,那几种搭配是生女儿的,自然是无从求实。”
“这……算不算骗人?”
“这天底下哪里有生子秘方?都是骗局,他们愿意上当罢了。只是早知我就全当生子秘方来卖,人族真是有意思,说是生儿子的他们就毫不犹豫地买,生女儿的却无人问津,可惜了我这些好药材。”
“好了,不说这个了,我刚刚听说今天是人世间的同心节,所以才这般热闹,你应是很感兴趣,要不带你四处看看可好?”
“同心节?”她倒没听过,但是既然是节日,想必定会有很多好吃好玩的,正好刚刚卖药赚了一笔,不得趁机置办一些喜欢的东西。
只见街上的男男女女成群结伴,女子挑中什么心仪的簪子布料,男子便买来送给她。
原来同心节是永结同心的意思,她庆幸自己来得真是时候,偏偏赶上这么个好时候,都也自己的药可能不会卖得那么顺利。
突然,前方不远处传来阵阵鼓掌声和叫好声,两人面面相觑,决定去凑凑热闹。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处方台,上面摆着一桌一椅,一位白须老头手执折扇,在讲述话本。
二人忍不住驻足观看。
“木先生,您再讲一讲混沌神女的故事好不好?”
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大喝一声,其他人纷纷附和。
老先生收起折扇,捋了捋胡子,眯着眼睛,只听他娓娓道来:
混沌初开,天地不分,万物冗杂。盘古大神开天辟地,以身化万物,滋养生灵。世间清气上浮,浊气下沉,生为五界。
神界掌管三十三重天,拥有无上神力。
花草树木,飞鸟走兽吸收天地精华,生出灵智,化而为妖,是为妖界。
万物身死魂魄离体,由玄冥之王掌管,渡生魂,惩恶灵,为冥界。
魔族凶恶好战,与神界势不两立,自洪荒之初便势不两立,故而被众神诅咒,死后不入轮回。
至于人界,也就是我们,无法力傍身,无漫长寿命,为五界中最弱小之一方,只能依附强族得以求生。洪荒之中,人族颠沛流离,生老病死,举日维艰。
诞生于混沌的洪荒女神见人族式微,但依旧不离不弃地活下去,她不忍见人族沦为其他四族的蝼蚁玩物,便以身献祭,耗尽混沌之力造就独立于四界的凡世,引人族迁徙繁衍,以身化为天道,命风、雪、雨、雷、电、木、土、日、月众神按四时变化调和人世,庇佑人族。
自此,人族得以世代繁衍生息,立足于五界内。
……
“那木先生,混沌神女呢?她后来怎么样了?”
老先生陷入沉思,叹了口气,缓缓吐露出四个大字:
身死道消。
场下沉默了好一阵,又是惋惜:
“啊?天呐,混沌神女真的太伟大了……”
“是呀,她本神族,却为了我们人族费尽心力……”
听着在场众人的感慨,洛珩也忍不住感叹道:“混沌神女真乃人族保护神……洪荒年代,都过去数万年了,当年该是何种壮烈激荡的景象……”
洛珩看向她,发现她却不似别人那样遗憾,还一脸不以为然的模样。
她却解释道:“那老头说‘身死道消’的结果,我看倒是不见得。”
“此话怎讲?”
“他们说混沌神女以身化凡世,那么这人间的一草一木,一雪一蝉鸣,不都是她吗?只要凡世存在一日,她便存在一日,何来‘身死’一说?她的道是庇佑弱小,保天下太平,五界中只要有生灵在追寻如此信仰,那道就不会消失,何来‘道消’的结局?”
洛珩怔怔地看着她,一时竟无法反驳。清云道人总说他天资聪颖,可在他看来似乎只是修习剑术及功法上,在某些方面自己甚至还没有她看得透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