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说法认为,秦始皇统一六国,命人将和氏壁制作成了御玺,刻上由丞相李斯题写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大字。
秦朝二世而亡,传国玉玺到了刘邦手中,此后历朝历代皆以手握传国玉玺为正统,传国玉玺也一直存放于历朝历代皇宫之中,作为皇权的象征。
从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命人制作玉玺到公元936年后唐末帝李从珂因无力抵抗石敬瑭进攻,抱着玉玺在洛阳玄武楼自焚而亡,传国玉玺在历史上出现了1157年,此后下落不明。
后世,围绕传国玉玺亦发生了诸多故事,真假难辨,如果全部归纳,几乎能写一部书。此处不作详述。
好了,在进行了上述介绍之后,该轮到和氏璧玉璞发现者——卞和上场了。
卞和,又名和氏,春秋时期楚国人,职业:农民、樵夫、著名玉石鉴定专家、含有和氏璧的玉璞发现者,平时的主要工作是下地种种田、上山砍砍柴。
为什么我用了这么拗口的一个表述——含有和氏璧的玉璞?因为卞和并非直接发现了成品玉石,而是发现了一块玉璞,玉璞中含有玉石。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卞和献玉”,换作叫“卞和献璞”或“卞和献石”,或许更为精准。
在一个风和日丽、云淡天高,能见度极高、非常适合砍柴的日子,卞和上山砍柴了。砍着砍着,卞和偶然发现一只美丽的凤凰栖在一块青石上。所谓凤凰不落光宝地。卞和心想,这块石头肯定不一般,于是卞和对“落凤石”进行了一番考察,确定必为玉璞。
那么,真的有一只美丽的凤凰引导了卞和发现了玉璞吗?我们前文介绍过,卞和献璞之事的文献源头是《韩非子》,该著作喜欢引用寓言故事和民间传说,表达作者的思想。由此可见,凤凰落石导致卞和发现玉璞是不大靠谱的,我们姑且听之;但卞和发现玉璞这件事,是确信无疑的。
不得不说,卞和在没有任何仪器的情况,在玉石外表情况不明朗的条件下(后来楚国王宫玉石匠就没有看出来),仅凭眼力就断定为玉璞,应该说专业素养极高,业务能力极强,惊为天人。
于是,卞和非常开心,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主动来到楚国王宫,准备将玉璞献给楚厉王。楚厉王让王宫玉石匠鉴别,玉石匠粗略看后说,这就是一般的石头。楚厉王认为卞和有欺君之罪,下令砍去了卞和的左脚。
失去了左脚的卞和灰心丧气了吗?没有!
大约公元前740年,楚武王即位,卞和再次献玉璞,楚武王命玉石匠鉴别,仍然说是石头。楚武王二话不说,似乎遵循楚厉王的先例,下令砍去了卞和的右脚。
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曾说,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卞和却在献玉璞这件事上,两次进献,两次被毁谤,两次被刑罚,失去双足,遭受身体上和精神上双重折磨。
这样就结束了吗?没有!
后来,楚文王即位,卞和抱玉恸哭于荆山下,楚文王派人去问他为什么哭。他说:“把宝玉说成石头,把忠诚坚贞人士说成欺骗而杀戮,这是我之所以悲伤的原因。”楚文王听闻卞和的说法,于是令人剖开玉璞,果然得到了宝玉。为了表彰卞和的衷心,楚文王欲封卞和为陵阳侯。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两点:一,古陵阳大概在今天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池州市石台县、青阳县一带,属于楚国富庶的鱼米之乡。二,古代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侯爵属于第二档次,大约相当于现在的高官干部待遇。由此可见,陵阳侯级别是很高的,楚文王是相当肯定卞和献玉璞之功的。
距卞和生活时代2200年后的明代抗倭名将戚继光曾写下“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的名句。我相信,封侯也非卞和意,因为卞和拒绝了封侯。
卞和一共三次向三位楚王献玉,准确时间并无详细记载。第一次是向楚厉王(在位时间公元前758年―公元前741年)献玉璞,第二次是向楚武王(在位时间公元前740年―公元前690年)献玉璞,第三次是向楚文王(在位时间公元前690年—公元前675年)献玉璞。
请注意,楚武王在位时间非常长,长达50年。假设卞和第一次献玉璞处于楚厉王执政末年、第三次献玉璞处于楚文王执政元年这样的时间跨度最低值,那么卞和三次献玉璞时间跨度也长达50年以上。
在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巡检镇金镶坪村有处玉印岩,相传为卞和得玉处。穿过溶洞,来到洞顶,面对卞和抱玉岩,我在想,是什么支撑了卞和遭受酷刑、面对不解,仍然坚持献玉璞于君王?
有人说,为何失败一次,不调整一下策略呢,例如自己将玉璞打开,或者拉拢一下玉石匠,做一些技术性处理,剖开一部分,让楚王和玉石匠可以明显地看到玉石,降低献玉璞失败的风险。退一步讲,楚王不要,处事圆滑一些,献于他人亦或拿在自己手上玩,难道不香吗?
卞和生活于2700年前的楚国,我们不能以今天的眼光和思维来理解卞和的行为,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待卞和献玉璞。发现了宝物,将之献于国家最高统治者,乃是爱国忠君的表现。
卞和的故乡在哪里,卞和在哪里发现了玉璞,直到今天还有争议,但已经不再重要了。卞和忠诚的思想、不改的初心、坚强的信念、坚韧的意志,值得我们永远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