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林七夜就是那股绝无仅有的清流。
不过,每每看到大街小巷,别人一家其乐融融,老人牵着小孩,父亲抱着孩子,丈夫牵着妻子的画卷,林七夜心里里还是感觉空落落的,有些羡慕。
也可能是老天悯人,感知到了林七夜的心声,让其重生体验一把自己想要的有情有爱的亲情生活。
所以就给了他这次重生的机会。
眼前这位便宜老婆衣着朴素,却难掩其天生丽质。
尽管已为人母,她的身材依旧保持得很好,窈窕婀娜。
即便是穿着那件略显笨重,打了五六处补丁的蓝色棉袄,也无法掩盖她的美丽。
她生得一双柳眉大眼,顾盼生辉,十分动人,只是在家暴下,现在显得有些楚楚可怜。
若不是因为家庭成分的原因,屈尊下嫁,就凭身体前主这街溜子的混蛋货色,根本就不可能娶到这么漂亮的女人。
最主要是在如此家暴下,这四五年来,人家并未和其他男人有过逾越之举。
在林七夜看来,这样的女人,是在后世打着灯笼都找不着的好女人。
想到此,林七夜又不得不在心里咒骂了身体前主一句,真是个暴殄天物的混球,这样的好女人竟然不好好珍惜。
看着女人有些淤青的脸庞,还有挂着血迹的嘴角,就知道刚才被揍得不轻,应该是挨了混球前主的几个大嘴兜子。
从记忆来看,女人也是实在挨不住身体前主的揍,仅仅只是自卫格挡了一下。
喝的酩酊大醉的身体前主一个没站稳,往后一仰,后脑勺磕在墙上,昏厥了一下,就给了自己夺舍的机会。
林七夜看了看眼前楚楚可怜的女人,心说,真是个善良的傻女人,这都不还手,要换着其他女人,身体前主还敢这样嚣张?
这种垃圾人渣就是因为别人对他的忍让,才会得寸进尺的。
混蛋货。
既然这样的女人你不珍惜,我替你珍惜。
捡到宝还不自知,还整天酗酒,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不知生活的乐趣。
在心里再次狠狠鄙夷了身体前主一番,林七夜看着眼前脸庞淤青、嘴角挂着鲜血的女人,情不自禁伸出右手。
看到林七夜这个动作,吓得女人再次一个哆嗦,还以为林七夜又要抬手打她呢。
然而林七夜只是伸出右手拇指,轻轻擦去女人嘴角血迹。
“玲玲,我为我以前的过错给你赔个不是,我以后再不会酗酒,再不会打你,我以后好好做事,找些门路,让你和蓓蓓过上好日子。”
从身体前主记忆中,林七夜得知,自己这便宜媳妇儿,叫做李月玲,三岁大的女儿叫做林蓓蓓。
看着眼前仿若变了一个人的林七夜,李月玲怔在当场,竟然一时不知所措,以前林七夜哪会这样温柔的称呼过他,只有婚前这样称呼过。
而且,以前的林七夜,别说喝了酒的状态,就是没喝酒,也不可能这样温柔对她说话。
一时间,竟然让李月玲感觉自己如临梦境,一时不知所措。
对别人好,不是嘴上说说,得用行动证明。
林七夜转身走进厨房,煮了一个鸡蛋,拿了出来。
此时的李月玲和林蓓蓓还在有些心悸的站在一旁,不敢吱声。
林七夜直接拿出搪瓷洗脸盆里的毛巾,包裹住鸡蛋,走到李月玲身前,抬起手,在李月玲淤青的脸上轻轻滚了起来。
“媳妇儿,这样滚,能够消肿,好的快些。”
李月玲看着林七夜,一股莫名的温暖传入身心,她很怕这是一场梦,这是一道幻境,伸手就会将之打破。
四五年了,她从来没被丈夫如此温柔以待过。
“你…你真的是七夜?”
李月玲怔怔看着林七夜,不由自主的问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