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已写完,构思番外中,所以没点完结】
1982年,夏。
岛城宏光渔村。
大清早林家院子外就挤满看热闹的人群。
地上躺着刚从海里捞回来还昏迷不醒的林晚夏。
朱巧云戳着自家男人额头怒骂。
“你们林家就没一个好东西!尤其是林晚夏!我供她吃供她喝养她十多年,她竟然抢瑶瑶的对象?!”
“跟她那娘一样不要脸!白眼狼!忘恩负义的小娼妇!跳海做戏给谁看呢?怎么不淹死这个小贱人?!”
“……”
林根生听不下去,小声辩驳:“夏夏又没真抢,刚还差点淹死,你别不依不饶的。”
“林晚夏那是没真抢吗?她那是睡错人了!真是老天有眼,没让林晚夏这个贱人得逞。”
朱巧云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拖着浑身湿哒哒的林晚夏扔进杂物间,锁门,转身,掐腰骂篱笆外看热闹的街坊邻居。
“看什么看?小心看到眼里扒不出来。一个个不用出海捕鱼的吗?看热闹能看饱肚子是不是?别人家的事别那么好奇,也不怕长针眼!”
骂完邻居又骂林根生,“你木头桩子一样杵在那儿是等着程家打上门吗?还不换上衣服去程家认错!要是程家这桩婚事黄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
街坊邻居们见没热闹看,议论着离开。
有好事的村民来晚了,不明所以,跟身边的人打问:“谁惹朱巧云不高兴了?她怎么又拿夏夏出气?”
“这次林晚夏还真不是被冤枉的。朱巧云说夏夏勾引林瑶瑶未婚夫,被朱巧云堵在床上。”
“不是吧?夏夏这么老实的孩子怎么能干出这样的事?”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要不是朱巧云要把林晚夏‘卖’给程家的傻子当媳妇儿,她能做出这种事?”
“唉!这事要真办成了林晚夏倒还不冤,问题是林晚夏上错床睡错人了!可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听说她睡的是林瑶瑶新谈那个对象的老战友。”
“夏夏这孩子真是太苦命了。”
“……”
***
狭小的杂物间像蒸笼一样闷热潮湿,满是令人作呕的鱼腥味。
林晚夏干呕一声,缓缓睁开眼,一手撑地,一手捏着额角坐起身。
黑碌碌的大眼打量着四周,眼底一片茫然。
头一阵刺痛,走马观花的被迫接受不属于自己的记忆。
半晌后,林晚夏理清事实。
她穿成了一本军婚年代文中的炮灰。
炮灰到什么程度呢?
在全文中只有不到一百字的存在,起的作用就是来衬托恶毒女配林瑶瑶有多坏。
至于她自己的下场就是睡错人,投海自尽。
总之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人物。
记忆里显示小时候原主娘为了回城抛下他们父女。
没两年,她爹出海再没回来,一直跟着四叔四婶过。
四叔四婶收养林晚夏也不是因为亲情主要图他们家新盖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