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准备做好后,爱食客清点了一下物品,清单如下:
十颗趵泉葡萄,
两匹驼蜥,
一口饪金锅,
一袋2000粒左右的食金,
一块皂角鲸油,
两双狼皮靴子,
一玻璃罐食用凝胶。
饪金餐三套:能提供短暂夜视的煮箭羽鹰眼球煲,
能提供漂浮能力的穆里根炖菜,
能提高嗅觉的烂沼苋菜蒸巨魔靴羹。
至于畜生的饮水和食物则不用担心,驼蜥两侧的滤水鳃在清晨可以从空气中获得水分,而后脊两排拳头大小肉囊可以储存多余的水分。一些路上的风滚草和仙人掌就可以供给它的生命所需,实乃西部居家旅行必备之良驹。有人认为它是饪金培育术的产物,也有人认为它就是这片沙漠的原生物种,至于答案如何一定是久远到不可考证的事情了。
而阮博士呢,他的大脑就是他最好的武器,因此他拒绝再过多准备什么,当然主要也是因为他没有什么战斗能力。
沿着铁路出发,阮博士一路上看着爱食客有些茫然,遥想当年这里还通着火车的时候他还不过是个十四岁的孩子,对于西部故事的向往使他来到这,这些故事中最为传奇最为引人注目的角色此刻就坐在他旁边的驼蜥上。
虽然那时的爱食客也还年轻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可时间和风沙难免不在他的脸上留下痕迹,随着通向镇子的火车停运,爱食客消失,自己也去了新西部皇家饪金学院深造,一切的故事似乎都被风沙掩埋,在和爱食客经历了那么多事后,冒险似乎再难打动他,安稳的日子多好,可自己为什么又要放弃学院的教职回到这片土地呢。人总是矛盾的,如同甜和咸那样的矛盾。落日的余晖照耀在荒漠中骑着驼蜥的二人身上。
“抱歉阮博士,你刚回镇子就要你和我再一次冒险。”
“你这家伙真是会利用我的弱点,不亲眼鉴定那怪物的足是什么,我仅次于食欲的求知欲也不会满足。”
“何塞老板最近去哪了。”
“他嘛,应该是随驼队进货去了,你知道的,我们这儿太贫瘠,物产不够丰富,那些赏金猎人们眼看赚不到钱也都走了,没人狩猎食材了。”
“那你呢?你为什么还在这。”
“我老了,念旧。酒馆还需要我。如果酒馆也停了那么镇子就彻底没人了。”
阮博士有些怀疑的看了爱食客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