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缘分啊,都是缘分。”
一想到今日与这玉镯差点就失之交臂,如今又让他见到了这件飞红,欧振华觉得,冥冥之中,这就是缘分。
“小丫头,伯伯也不诓你,你这只镯子是个好东西,伯伯愿意花两千万来收了它,你意下如何?”
许是觉得才五岁的十七对两千万没什呢概念,身旁的周礼又补充道:“丫头,两千万,可以足够你一辈子吃穿不愁了。”
是啊,这个年代的两千万,甚至可以说是保了一辈子的衣食无忧,只要不乱花钱,两千万足够生活了。
闻言,就连一旁的陆泰临也有些吓到了。
两千万啊,这可不是小数目。
今日这小丫头才来他的药堂出售草药,看她身上的穿着,似乎家境也不是太好。
她一定会答应的吧。
谁知,十七的回答却让所有人都跌破了眼镜。
“不用了伯伯,这个镯子我很喜欢,还不想卖。”
“什么!?”陆泰临感觉自己一定是幻听了,她竟然不想卖?难道她对这个镯子真的有如此执着?
“我喜欢这个镯子,不想卖掉它。”十七又说了一句。
先不说这镯子是不是战国时期的飞红。
她要的,不过是镯子里面的灵气而已。
这种灵玉在世间已经极难见到了,好不容易遇到一块,自然不能放过。
欧振华先是震惊了几秒,半响过后,竟然哈哈大笑起来,“好啊,小丫头,没想到,你竟然比伯伯我还喜欢这镯子,那么我便不强人所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