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拒绝穿医院建议的丑陋的慢跑衫,还是穿着学生时代的旧衣服,老旧的背心使我回想起来我这一路每一步痛苦的足迹,但我将这些衣服看作生命延续的象征,证明我还是要成为我自己,哪怕要受罪,我还是坚持在开司米里做我自己。”
在第十二章《梦境》中,他清楚而完整地描述了一个梦;在第二十章《二十比一》中,他使用了时空交错的意识流回忆手法,就更不要提随处可见的文末点题、隐喻和意象、重复句式……作为同行,我很容易就会心有戚戚焉地从他的谋篇布局间看出资深文字工作者的专业、流畅、纯熟与圆滑。那些我们引以为傲的、几乎成为本能的工作技能也像蝴蝶一样轻盈,再沉重的潜水钟也困不住他。
——可你能想象这些文字是怎么“写”出来的吗?那时候是1995年,他没能拥有霍金现在使用的先进的语音合成系统,只能依靠记录者的配合,用一种十分麻烦的方式写作——一名记录者顺序读出一个按照法语字频排序(E、L、A、O、I、N、S、D……)的字母表,直到他眨眼,然后就“像倾听神谕的女祭司般”把这个字母记下来——而这个漫长的过程就相当于我们在键盘上敲下一个字母(除了写作散文,他还用这个方式写信)。会配合他这样录入文字的不止有专门的记录员,还有日常来和他聊天的亲友或者需要与他沟通的医护人员,其中有些人缺乏耐心、容易疲惫,甚至会表现得比困在“潜水钟”里的这位当事人还痛苦。
想想看,习惯了电脑键盘输入的我,有时面对输入稍嫌费事的手机QQ都会懒得打字,写作时几百几千字的删改更是家常便饭,而他的创作积极性却没有被那么麻烦的输入方式打消——那些流畅幽默又轻盈的文字,都是在他脑内反复构思、删改之后整篇背下来再开始“写”的,记录者每拼出一个单词平均要耗时两分钟,整本书依靠大约200000次眨眼完成,他形容这种记录方式“仿佛从虚空中抽丝”。
1996年夏天,这本小书写完,次年3月第一次出版,出版后两天他就去世了,本书首周销量十五万,但和他也没什么关系了——有关系的只剩我最开始关心的那个问题:
人最糟在什么情况下还会想写作?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会写些什么?
如果是你,人生走到了这样一天,躯壳成了你的潜水钟,灵魂是困在其间的蝴蝶,你又会用怎样的方式飞出去?你会想写点什么?你最后想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又是哪句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