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宁倒是有些意外他居然没离开,还这么悠哉地等她一起吃饭。
细想这三年来,两人坐在餐桌上一起吃饭的次数用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
初宁走向餐桌,视线落在他身上。
周家是京市的顶尖豪门,不过让众人感到羡慕的不是周家有多么有钱,而是他家令所有女生都趋之若鹜的周二公子。
这位周二公子含着金汤匙出生,从小就拥有别人奋斗几世都得不到的财富不说,偏偏还长了一副令无数女人神魂颠倒的脸。
剑眉星目,鼻梁高挺,性感诱人的薄唇,令人心悸的俊颜,放眼娱乐圈,那也是甩当红小生不知多少条街的。
初宁有时觉得自己走了狗屎运,阴差阳错的爬上了他的床,还破天荒的上了三年。
这男人有钱又有颜。
想想她也不吃亏。
周泽晏一身剪裁得体的西装,修长的双腿交叠,高贵优雅的气质在他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活脱脱像一只高傲的孔雀。
只是与他气质相悖的是,他脚上那一双拖鞋。
粉红色的毛绒绒,上面还配有小兔子的图案。
初宁见它可爱才买的,他却说它幼稚,宁愿光脚也不肯穿。
现在怎么肯穿了?
“瞧什么呢?”
见她迟迟不肯过来,周泽晏放下咖啡杯,抬眼看她。
顺着她的视线,他倾斜了一下身子,看到自己脚上那双粉色少女心泛滥的拖鞋。
他誓死都不愿意穿的那种。
周泽晏有些心虚眨了眨眼,很快又恢复面无表情的冷漠。
“在哪儿买的劣质拖鞋,穿着一点都不舒服。”
他颇为嫌弃的蹙眉:“还有,这颜色和图案也太粉红泡泡了,我这种气质的男人怎么能穿得出脚?”
初宁撇撇嘴。
什么气质?
混不吝的浪荡公子哥儿的气质?
穿都穿了,还说什么废话?
初宁边走边嘟囔着:“你不喜欢不穿就好了,我又没逼你,你不是喜欢光脚吗?”
她走到餐桌前,与他相对而坐。
周泽晏从脚上收回视线,看向坐在他对面的女人,轻嗤一声。
“骂我什么呢?”
乖巧温顺是初宁在他面前最擅长的,而周泽晏也很享受她的“小鸟依人”。
现在看到她展现不一样的一面,还挺有意思。
周泽晏睨着她,想听她怎么狡辩。
她的视线却不在他身上。
林嫂做了一桌子的菜,都是初宁爱吃的。
她的注意力都被可口的饭菜吸引住,全当没听见他说什么。
“你说什么?”
她端起皮蛋瘦肉粥舀了一勺放进嘴里,细腻浓郁的口感瞬间充斥整个口腔,满足的她不由得晃起了脚尖。
昨晚被某人折腾到半夜,又饿又累,此刻能吃上一口热乎的饭菜。
简直了!
没有比这更加让人幸福的事情了。
周泽晏无奈摇摇头,剥了个鸡蛋放在她盘子里。
“你饿死鬼投胎?吃这么快当心噎死。”
初宁无语瞪他一眼。
我这么饿还不是因为你?死的话那也是被你折磨死的。
初宁只想赶快填饱肚子,懒得搭理他。
餐桌上的手机响起,周泽晏将视线从不愿意搭理他的人身上移开。
初宁无意间瞥见了手机屏幕,看到来电人的姓名时,手上的动作微微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