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富济贫?在维克看来,自己就是最穷的。他虽然签订了出版合同,进入了所谓的畅销书行列,但还没有真正出名,所以版税和收入其实并不多。之前抄袭的作品每年纯收入在八万到十五万左右,这已经算是进入了大部分人认可的中产阶层,但要想进入富裕阶层,还遥遥无期。
那么暴富的机会在哪里呢?当然是“杀人放火金腰带”了。靠金融投资发财,维克早就放弃了。所以,暴力才是他这种普通人的最佳选择。至于维克为什么突然从一个普通人变成一个蠢蠢欲动、想跟黑帮对着干的人,只能说金钱和权力是男人的腰杆,而身体变异就是真正的催化剂。正所谓“手持利刃杀心自起”,当你连续几个月一直学习格斗和枪械时,暴力因子难免会觉醒。
夜晚,维克穿上黑色战斗服,在本森赫斯特社区中快速穿梭,他宛如黑夜中的幽灵。月光洒下,他的身影时隐时现,犹如跳动着神秘舞步。社区的街道异常安静,静得令人窒息,而犯罪却在阴暗的角落悄然滋生。维克的心跳逐渐加快,兴奋感在血液中沸腾。
第一个晚上,维克击倒了一个小混混。小混混嘴里不停地咒骂着,维克一气之下,将其打晕了过去。第二个小混混清醒后,立即掏枪胡乱扫射。这可把维克吓得跳了起来,他飞起一脚,将小混混踹到了墙上。
第三个小混混虽然开了口,但说的全是废话,完全是个一问三不知的废物。第四个小混混更夸张,直接跪地痛哭流涕,大谈自己的悲惨人生。维克差点就忍不住一拳打过去,将他打死,生怕自己会因同情而施舍他钱财。这一晚,维克的首次行动以失败告终。
实际上,维克仅仅是想了解这个街区内黑帮的分布状况,以及附近是否存在信息贩子。维克从未想过从警局获取这样的消息,怎么说呢,就好像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他下意识地想要与警察局保持一定的距离,这属于上个世界带来的思维定式。
到了第二天晚上,维克改变了策略。他穿着深色风衣,头戴黑色帽子,脸上和手上涂抹了改变肤色的化妆品,还贴上了胡子,尽力改变自己的外貌。随后,他走进了一家看似由黑帮成员开办的酒吧。然而,他刚到酒吧门口,就被一名壮汉用枪顶着脑袋,警告他立即离开,因为这里是会员制。
维克感到有些莫名的挫败,但突然间灵光一闪。他在黑色战斗服的胸前喷洒了白色骷髅图案,模仿惩罚者的标志。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既然自己经验不足,那么他可以借助惩罚者的威名。狐假虎威这一招他还是懂得的。
第三天,维克戴着头盔,身穿全套黑色战斗服,胸前喷着白色骷髅头,走进了另一个黑帮酒吧据点。然而他立刻遭到了一阵枪林弹雨的袭击。酒吧里的黑帮成员在惊讶的瞬间,迅速掏出各种武器向维克开火。维克只能急速后退,狼狈地逃出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