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的时候,沈向晴给他一块钱,让他买一袋白糖回来。
这次陈建军和兔子自己端着饭菜去了门卫室,菜不是沈向晴做的,赵冬雁放的油少肉少,味道跟之前的菜差了一大截,但是吃起来还是挺香的。
沈向晴吃饱后,没有急着去前院,而是把昨天买的猪蹄拿出来,先生火烤了烤上面的猪毛,烤成金黄色就可以了。
然后把猪蹄用清水洗干净,再从中间劈开,剁成均匀的小块。
接下来准备葱姜蒜。
准备好后,先把猪蹄焯一下水,水烧开后倒入猪蹄,大约两分钟后把猪蹄盛出来,用清水洗干净,沥水备用。
把这些全都做好,沈永年也骑着自行车回来了。
沈向晴先在锅里加入少许清水,接着放了些白糖,把糖熬化,全程不停的搅拌,等到大气泡变成小气泡,糖浆变成红棕色时,倒入已经处理好的猪蹄。
把猪蹄翻炒均匀全都裹上糖色,放入一些猪大油翻炒几下,倒入葱姜蒜继续炒出香味。
然后加上酱油提鲜,让猪蹄的颜色看着更加红润,再倒入少许的醋,这样能够软化肉质,使猪蹄更容易被炖烂入味。然后倒入少许的白酒,再加入盐和清水。盖上锅盖大火把汤汁烧开,然后再改小火炖一两个小时。
当然接下来炖猪蹄的工作,就交给赵冬雁了。
沈向晴回到前院的时候,看到陈建军和兔子还有陆行洲三个人,站在门卫室外面抽烟。
看到她时,三个人全都看了过来。
沈向晴没叫陆行洲,自己一个人进了厂房里。
陈建军眯着眸子道:“洲哥,上午她有没有勾引你?”
兔子冷哼道:“一肚子花花肠子的女人,她能不勾引洲哥?反正我不信!”
陆行洲吐出一阵烟雾,隔着氤氲的烟雾答非所问:“你们说这一个人写的字,能不能从像虫子爬的一样难看,突然变得格外好看?”
上午裁纸的时候,他无意中看到了沈向晴刻在蜡纸上的字,一笔一画,工工整整的小楷,看着遒劲有力,漂亮整齐。
如果以前他没见过沈向晴的字,那就罢了。
可他偏偏见过。
说跟虫子爬的似的那么难看,真是一点都不夸张。
可现在沈向晴写的字,却完全像是变了个人。
陈建军夹着香烟的手顿了一下:“洲哥,你说的不会是沈向晴吧?”
陆行洲垂眸弹了弹烟灰:“除了她还能有谁?”
“不可能吧? 如果写的字像你说的变化这么大,怎么也得练了好长时间才行。难道这个女人偷偷跑去练字了?”
兔子说完又否定了自己的话:“绝对不可能!就她那个脾气,不可能有那样的耐心。”
陈建军赞同他这个观点:“兔子说的对,以那个女人的性格,不可能有那种耐心。洲哥,那你刚才的意思是……她现在写了一手好字?”
“你们看了都不会相信是她写的。而且你们没发现她的性格也变了吗?今天上午我跟她一起裁纸,她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
兔子赶紧提醒他:“洲哥,你可别上当!这女人一肚子坏心眼。现在性格变的比以前好,那肯定也是因为自己现在过的太惨了。”
“洲哥,沈向晴要是能变成好人,我直接吃屎给你们看。就她那种头顶上长疮,脚底下流脓的人能变好,打死我都不会相信的!你可得稳住了,千万别上当!”
陈建军跟兔子的看法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