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嚯!”小书妖恍然大悟,强行解释道,“当然知道啦!”
“可是,那只独眼瘟妖的感应非常模糊,顶多能确认额在淮阳境内,绝不可能知道具体位置!”
“水妖王易一向奸猾,刚才在虚张声势,欺诈大家!”
小书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神情,“你们可都被它骗啦!”
王子服与丁氏一家,忍不住瞥了叶知秋一眼,神色复杂。
刚才叶知秋的言语反击,虽然犀利,却也坐实了众人与器灵存在某种关系,将事情摆在了明面上。
扎心嘚嘿!
叶知秋何等敏锐---
心底叹息,神色却很平和,“许朝宗既然调遣郡兵上门,真相和事实如何,其实已经不再重要!”
“退无可退,如何再退?”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
受前世记忆的影响,叶知秋骨子里始终有种侠义精神,不会恃强凌弱,但也不会坐以待毙。
婴宁、归不二神色不变,其他人的心情,却更加复杂。
过了会儿,才听丁乘鹤道,“知秋所言,老夫何尝不知,只是在朝廷任职多年,一时之间,难以释怀!”
如果能够岁月静好,
谁又愿意冒险求生?
事不关己---
很多人都可以“顾全大局”,事到临头,立场却又不同。
“那群皂衣匪徒,恶劣不堪!”
丁氏夫人想起此前发生的事情,余怒未消,“这地方衙门,只怕已经烂到根子里啦!”
“那姓许的,以前倒还像个好人。”丁铃儿气鼓鼓的,充满疑惑,“一个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她对许朝宗,虽然远不如对叶知秋亲近,但也算得上熟人。
“也怪老夫教化不力。”丁乘鹤叹息道,“当年他本有潜力考进士,却急于走捷径出仕,岂知欲速则不达!”
举人,至多不过做到县令;进士,尤其是一甲、二甲,理论上,可以做到州郡主官,甚至三省六部。
世间万事万物,有规律时令,也有生灭变化,操之过急,或者循规蹈矩,都并非明智选择。
“贪婪,是最大的原罪!”
叶知秋也忍不住发出感慨。
对许朝宗的心态,他洞若观火,无非是自卑加上好胜---
这种人早晚会走上邪路!
王子服听到叶知秋那句话,眼神忽然一亮,若有所思。
“哼~!”
婴宁忽然一声轻哼,纤手隔空一招,一道白色的影子自林外急速飞来,被一团紫气束缚在地。
众人全都一惊---
放目望去,只见那紫气当中,竟是一条通体雪白、高大雄健的獒犬,只是神情呆滞,不似活物。
“白犬~!”
小书妖猛地惊呼出声。
话音刚落,叶知秋胸前亮起一道白光,老道士随即现身。
“真是白犬!”无为子打量一眼,点头叹息道,“也是个可怜人!”
可怜人?!
众人神色全都一变。
“难道是济南那头白犬的鬼魂?!”王子服惊呼出声。
他一眼就看出眼前的白犬,其实并非活物,而是一头役鬼。
听到这句话,除了丁氏母女不知情,其他人都反应过来。
几天前,众人在天一阁点评时事,王子服曾谈起济南郡发生过的一起血案,当事人正是许朝宗。
正是借助那起匪夷所思的血案,许朝宗才升任为一县之主。
听老道士刚才那话,背后的内情,恐怕并不简单。
无为子、小书妖见大家反应激烈,也很惊诧,一番交谈,逐渐将一桩骇人听闻的阴谋揭示出来---
两年前,青州济南郡,许朝宗几经运作,得以出仕历城县丞,主掌文书、仓狱,辅佐县令孔佑贞。
城南慕溪镇上,有三户殷实人家:林氏,宋氏,许氏。
林氏人丁最旺,经营着一家镖局,并有族人担任镇长。
宋氏最为富有,可惜人丁单薄,仅有一子宋晨,矮小体弱。
许氏书香门第,女眷貌美如花,有一女许媚娘,尤其出色。
人如其名,这位许媚娘,不但容貌过人,体态更是风流,每次行走出门,街上必有事故发生。
原因很简单,她身材太惹火啦!
但凡雄性动物---
无论六七十岁的老头,还是十五六岁的青年,甚至走兽飞禽,只要见到她,没有不蠢蠢欲动的!
她途经之地,总是情况不断,诸如:父子翻脸、兄弟斗殴、夫妻反目、野狗互咬、公鸡打鸣,等等。
如此尤物,名声自然远远传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