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代要是护不住他,他们也没必要过来找他。
艾伦就不信,百代是没有后手的。
他们要是没有后手,这种得罪全同行的举动,只会加速他们的死亡
就算最坏的结果,他们俩被一起吃掉,那也说明他们死的不冤。
弱肉强食的世界,成王败寇很正常。
而且,只要艾伦还有被利用的价值,这些眼里只有利益的资本家,会舍得放弃艾伦这个印钞机?
不见,伟大这张专辑光是销售额都已经快要达到两亿美金,并且势头未见多少减缓。
不少媒体们给出预测,未来的三年里,这张专辑的落点可能会达到4.5-5亿美金。
试问,一个能拉动这么大经济体量的人,在他正当红时期,脑子得坏成什么样,才会把他雪藏。
说实话,艾伦还得感谢百代,突然蹦出来做了这个黄雀在后的搅局行动。
不然现阶段,艾伦还真是没办法,直接当面跟三大巨头撕破脸,进而从他们的阳谋里得以脱身。
再说十年后,先不提那时艾伦可能仍和百代处在蜜月期不说。
就算停止合作,百代不再庇护于他。
也不代表,没有新的一方愿意站出来充当新一任的保镖。
再者,艾伦又不是十年内自身资源上都在原地踏步,按照他现在的成长速度,说不定十年后,他自己就是巨头呢。
“那我该怎么开价呢?”
吉米看艾伦这边的意向已经很明确了,便开始摩挲着下巴,考虑自己能从这里捞到什么好处。
为了不让艾伦难做,在他与百代定下口头协议后,吉米自己开始了与百代的谈判。
对比艾伦这边几乎是半公开的条款,吉米这边一直保密的很好。
直到艾伦与百代到了合同签字环节,艾伦问他,他还是一副保守秘密的态度。
“两千万签字费在五张专辑筹备期时,分五批支付。”
“专辑发行分成,甲乙双方各自五五比例。”
“百代公司拥有歌曲一半版权十年期限,十年后完整版权归于艾伦卡特。”
签约仪式上,双方律师对最后一版合同内容条款做好检查。
双方便正式在合同下签了名。
紧接着,艾伦加入百代的新闻,便被得到消息的媒体,做为头条跃然于各大报道里。
起初,双方还想对于合作条款稍做隐瞒,打着能晚点暴露就晚点暴露的主意。
可艾伦放着巨头不签,却花落百代,这个选择,在外界看来,本身就挺奇怪的。
大家都有好奇心。
不仅三大巨头好奇,媒体和吃瓜群众们更好奇。
然后就逃脱不了内鬼定律,不知道具体是谁出的力,只知道双方的合同条款公布于世的速度,快的吓人。
其中版权归属这一条,一点不意外的引起了轩然大波。
突然之间风向就变了,原先一面倒的好评,开始掺杂了不少诋毁。
这让许多人关心他的人,不禁有些担心。
这个小伙子,不会步入迈克尔的后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