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到处是血!血汇成池,而自己就泡在池里,浸在血中,随波沉浮,触不到底,几乎窒息。
“啊——”赵猎奋力撑起,挣脱窒息,也睁开了眼睛。
屋里漆黑一片,清凉的月光从门缝漏进,涛声隐隐,更增静谧。
赵猎第一件事就是摸索枕下床边,双枪、霰弹枪俱在,那沉实而沁凉的安全感,让他踏实不少。近段时间以来,他常常做噩梦,梦里的情景,多与穿越之初目睹的震怖一幕相关。事实上之后几天,所看到的惨象,对他的冲击,不比当日小。
吃红了眼的海鸟、被海浪冲上岸的腐尸、混和血腥与烟火味的海风、被血浪浸染成深褐色的海滩……无一不在冲击赵猎的神经。再有马南淳与施扬从各自角度讲述对这场大战的观感,令赵猎如同亲临。愈是如此,心情愈沉重,他想,自己大概渐渐融入了这个时代吧。
一手握枪,一手握胸前玉佩,枪带来安全,玉给予安宁,赵猎的心也慢慢平静下来。
玉佩是赵猎从小佩带的祖传之物,温润莹白,清透如水,握在手心有种凉凉感觉。玉的背面还刻着个“备”字,多半是玉佩的某一位前主人的名字。据传玉的祖父说,这件古玉传了十几代,常佩带有清心宁神之效。如此品质上佳的古玉原本价值不菲,可惜正面有几道裂纹破坏了其价值与美感。美玉无价,碎玉如瓦。这也是祖父敢把一件古董给小小年纪的赵猎佩带的原因。
现在,这块玉佩更没价值了。因为自从穿越后,赵猎惊讶发现,这玉佩又多了一道裂纹,而且还是在正中间位置,破裂严重,几乎把玉佩“劈”成两半。如果不是因为这东西寄托了他对另一个世界亲人唯一的念想,怕早就扔了。
心情平静了,却再了无睡意,估摸着天也快亮了,赵猎披上衣服,带上三把枪推门而出,信步走向靶场。
赵猎这几天开足马力,制造了大批左轮与黑星的子弹,每天固定靶五十发,摇摆靶五十发,慢射加速射。尽可能尽快与两把手枪磨合,提高射击技术。哪个神枪手不是喂出来的?用什么喂?当然是子弹!
海天相接处已出现一条白线,不出半小时天就会透亮,利用这将亮未亮的时机,练习打香头倒是不错。
赵猎刚走下山坡,就听到靶场方向隐隐传来枪声。赵猎一怔,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啊。转过树林一看,旋即释然:原来是她啊。
丁小伊。
自从那天出了个丑,丁小伊再不出言嘲讽,她真正明白了什么叫站着说话腰不疼。她每天向赵猎申请五十发子弹,超过其他人两倍。不给也不闹,就站在赵猎面前,不言不语,走到哪跟到哪,怎么劝解都没用。
赵猎无奈,给吧。
从那时开始,她起得比谁都早,练得比谁都狠。不说别的,她举枪练习能晒上一整天,脸上都脱了几层皮,十五六岁正是最爱美的年纪,有几个姑娘家能豁得出去?
砰砰砰砰砰砰!
点38六发子弹打光,五十米半身靶出现六个新开的洞眼。
“五、六、七、七、八、九。四十二环。”赵猎大声报数,在丁小伊回头瞬间挑起大拇指。考虑到丁小伊的体质,实在不适合使用后座力太强的黑星,磨了不少嘴皮,总算说服她仍然使用点38左轮。这枪的初速及侵彻力不及黑星,但也有优势,比如不卡壳,杀伤力也不容小觑。
丁小伊惊奇瞪大妙目:“你怎么看得那么远?”
赵猎抬手亮了亮瞄准镜:“我用了这玩意。”
丁小伊一把抢过,凑眼望去,啊地大叫起来。
“这是千里镜,当然看不了千里,连十里都看不了,不过千米……呃,千步还是能看得挺清楚的,比肉眼强。”赵猎把瞄准镜拿回,在丁小伊发飙前往雷明顿上一套,“把这玩意装在长枪上,你猜会怎样?”
丁小伊怔了怔,眼睛就像天边的启明星,一下亮起来,盯住雷明顿半天。就在赵猎以为她看上自己的宝贝,正要果断回绝时,忽闻丁小伊道:“仓库里什么枪打得最远?”
赵猎不假思索:“当然是鸟枪,有效射程近百步,可穿甲牌,不过装弹很慢……嗯,用来狙击倒是可以。”
丁小伊再次抢过,斜睨赵猎:“这千里镜归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