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伏击在意外中落下了帷幕,但这一切发生的速度太快了,以至于枪手们还没来得及完成任务,便已经被处决了。
好消息是现场抓住了两个舌头以供审讯,帕斯卡尔关上了酒馆的门,这就意味着此刻除了卫生局的官员老爷们,其他任何人都别想敲门进来。
审讯不会被打断、私刑不会被喝止。因为人,先生们,我说的是任何人,一旦主动攻击开设在街面的酒馆,甭管隶属于什么势力,下场一定是被各方残酷地围攻。理由并不出奇:匪徒杀人越货都不眨一眨眼,但不能没个地方喝酒。
毕竟连苏格兰场的警官也需要一个能在冬夜巡逻里喝点儿酒的马棚。
这是从英格兰统一开始,便延续下来的神圣传统。伦敦市民、酒蒙子、走私人和强盗联合起来,对抗贪得无厌的国王与他贪得无厌的麦芽税。
如今,街面的酒馆就如同教区的教堂,是一片战争阴霾中永恒的中立之光。街面的共识复杂得如同欧洲的国际条约。但所有饱经死亡的人,在墓地之外得以休憩片刻的地方,就是街角的酒馆。档案挟枪埋伏在白野兔酒馆门口杀人,一律格杀勿论。
这也就意味着这些弃子的下场已经被注定了——死。
这就是街头奉行的神圣的自然法。
坏消息是被抓住的杀手所知也不多。其中一个已经吓破胆子了,以至于埃米尔将这个一米七的年轻人从肩上扔到地上时,刚刚还主宰着生死的狙击手发出了孩子一般的尖叫。
吓破了胆的他倒是知无不言。
这些临时调来的队伍并不是帮派成员,而是滑铁卢战役后退役回来的老兵,因为沉迷了赌博欠了笔债,被债主组织起来,成了地下赌场的安保。今天他们紧急接到雇主的委托,要根据一份暗杀名单进行全面清洗。
名单并不需要保密,几乎都是本地的帮派成员。
“看来发动的是无差别袭击了。”埃米尔扭头对正一屁股坐回高脚凳的威尔逊说道。
“未必,埃米尔,我听说为了让刺杀不走漏风声,很多帮派会特意安排新面孔来执行任务。”帕斯卡尔插话了进来。
“几个杀手携带着步枪进入街区,还没有被这个地带的帮派发现,这本身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儿。伦敦的街头现在还是熟人社会。这么大阵仗,想要完全瞒过地头蛇,很不现实。这里是混乱男孩的地盘吧?”
威尔逊并没有说错,在街上游荡的孩子很多都是混乱男孩收买的眼线,稍微有些动静,帮派的首领们便如同蜘蛛一般提前查悉了。
毕竟街面上的人物,三个月内就足够认全了。一般来说,为了避免被识破计划,帮派之间的仇杀确实可能借助外来人。但这样做很难在街面上立威。因此来自雇主的情报都很宝贵。为了得到可靠的消息,渡鸦帮不在乎多卸两条人腿。
“我不怀疑他们甚至贿赂了几个苏格兰场的警官。”帕斯卡尔回答道。
这样看来,那个穿暗绿色斗篷的男人看起来应当知道得更多,但已经被爱丽丝带去了地窖这个全伦敦距地心最近的地方之一。可敬的全金属爱丽丝审讯的习惯是,准备一桌子刑具,好好招待这个胆敢指挥人射穿自己脑袋的小头目。
比比杨怕弄出人命,问了帕斯卡尔地窖的入口之后,便急急忙忙赶过去了。他们都知道爱丽丝的身体情况。准确地说,它是圣马力诺工匠协会制作出来具有思维能力的人偶。
她没有人类之心,所以不知道轻重,也不懂得共情。它的计算是理智而冷酷的,放她单独审讯犯人,很容易弄出脑浆四溢的大场面——她很难理解为何人脑不是积木,拆散了再重装也不会开机了。
“我就知道您在愤世嫉俗的外表下,有着一颗对人类的赤诚之爱,为您干杯!”威尔逊有点儿醉了,举起了啤酒杯对匆匆离去的比比杨喊道。帮派的生活中,不是你杀我,便是我杀你。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摇摇晃晃地从英灵殿走向地狱。
但所有人都顾不上回答,从袭击中走出来的人们急切地想要了解现在的情况,参与这次袭击的人是什么人,任务目标是什么,袭击的决定是谁做的。
他们渴望报复,唯有死者的坟墓才能带给他们安宁的保障。
“你说,我们这些本来打算造福一方的人,怎么就活成现在这副样子了?”威尔逊端着酒杯问自己。
“这话您得问问典狱长,牢房里蹲着的可都曾是打算清清白白闯伦敦的乡巴佬。”帕斯卡尔一边收拾着店里东倒西歪的桌椅,一边回答道。
他倒是没有夸大其词。其中好几个现下风头正劲的年轻人,当初都只不过是从曼彻斯特、伯明翰或格拉斯哥来的怯生生的孩子。身高上勉强可以叫他们一声年轻人。
来伦敦后,孩子们先是在桥洞里睡两天,饿得不行再出来乞讨,没想过给别人添麻烦。警察赶来将他们抓进监狱后,命运的齿轮就开始变形了。
在号子里,这些人被罚站、被鞭打,年长犯人们嘲笑他们,不准他们哭,给他们示范什么是“气概”。出来之后,他们就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干起盗窃、绑架、抢劫什么的活计再没眨过眼。这些事在1835年的伦敦的每个角落里,每天都在重复上演。
“我们只是跳过了狱友互助会的环节而已,威尔逊。不用悲悯他人。”
反观威尔逊,他打算至少喝到半醉再干活:“让我们开怀畅饮,酒醒只在花前坐,先生们。”
“您还真是悠闲。”拖着狙击手的埃米尔不禁嘟囔道,“这家伙比看上去的要重得多!您要不来帮把手。”
“他们说一个人每年的骨头都要重半磅呢,”威尔逊醉眼惺忪地回答道,“等我喝完这杯,关于这些人的来历,我有一个猜想。埃尔米,您不白干,这个给您。”
威尔逊向埃米尔抛去了一支长枪,长枪的造型非常精美,扳机由黄铜片卷轧之后做成,呈现出漂亮的弧度。
更重要的是枪身的钢管非常别致,有别于城防与兵营里中常见的那种恩菲尔德式的圆溜溜的内膛,这支枪的内膛则是很明显的六边形,连子弹都是特制的。
更重要的是,只有经验最丰富的人才知道这支枪,彻底摆脱了恩菲尔德步枪子弹的行业标准——必须使用油脂来软化弹头里的黑火药。才能更好地击发。而这些沾满了猪油和牛油的子弹,在短短二十年后,激发了印度殖民地规模最大的起义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