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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林中偶遇

危险过后的这一晚,二人都没睡得安稳,因为这里不比山洞,四面通风,而且还能闻见血腥味,李玉霄一直警惕到后半夜才睡着,第二天很早就起来了。看着季清雨还在睡,李玉霄把自己的外套盖在对方身上后才离开。

李玉霄觉得没什么精神,正想找个有水的地方洗把脸,在林中走着的时候恰好碰见了其他人,这是一个四个人的队伍,队伍之中一个女生被三个男生护在中间,李玉霄看见后并没有理会的意思,谁料被其中的那个女生叫住了。

只听那个女生矫揉造作声音传来:“这位公子,你一个人吗?”

李玉霄停下脚步,既然被人喊住了,不打招呼也不好,于是颔首回应:“不是,我只是出来找吃的。”

那个女生一看见李玉霄就觉得他长得十分好看,很符合自己的审美标准,于是便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只见这位公子面容英俊,气质儒雅,尤其是那双桃花眼,深邃而明亮,仿佛能够吸引人的灵魂一般。当他微笑的时候,眼角微微上扬,流露出一种迷人的魅力。他的嘴唇红润而丰满,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让人不禁想要亲近他。看着他这样的外貌,女生心中不禁有些荡漾,感觉自己的心都被他吸引住了。

然而,听到李玉霄说已经和别人约好了,不能和她们一起,她感到非常失望,但还是尽量保持着礼貌和遗憾地回答道:“那真是太可惜了,本来还想着如果你一个人的话,可以邀请你加入我们呢。”她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失落,但也没有表现得过于明显,毕竟这是一次偶然的相遇,她不想让对方感到压力或者不舒服。尽管内心有些痒痒的,但是她还是尽量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展现出一副大方得体的样子。

这几个人,李玉霄并未见过,她可是过目不忘的,看着他们的穿着打扮跟自己的国家也有所不同,想来是其他国家的人,毕竟升仙大会是在很多国家举办的,说不定也有其他国家的人来这里参加宗门测试。既然对方都这么说了,李玉霄只好回道:“多谢你的好意,不过我已经有同伴了,我还要去找食物,就先走了,告辞!”

说完李玉霄抱拳一礼,这才转身离开,那个女生看着对方离开的背影,叹道:“真是可惜了!”

这三个男生分别是女生的两个朋友和表哥,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微妙,不过都是以女生为中心的,此时听见她这么说都蹙起眉,“既然别人都走了,那就别站着了,我们继续赶路吧!”

女生听见表哥这么说,这才和他们一起离开。李玉霄终于找到了一条小溪,她到溪边捧了一把水洗脸,冰凉的溪水在接触到脸的那一刻,李玉霄一下子清醒了许多。朝这天溪水上游看去,有一个浅浅的水潭,潭中水清澈见底,还能看见几条小鱼游来游去,这让李玉霄想起了一句诗“皆若空游无所依”。

在潭水之上,有一道落差约 3 米的小型瀑布,湍急的水流不断冲击着下方的岩石,溅起层层水花,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潭水清澈见底,可以清晰地看到水底的沙石和游动的小鱼。李玉霄已经连续两天奔波劳累,疲惫不堪,此时见到如此清澈的潭水,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想要下水洗个澡放松一下。

李玉霄心想事成,立即付诸行动。她将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挽了起来,然后迅速褪去身上的衣物,露出白皙无暇、晶莹剔透的肌肤。在阳光的照耀下,她的肌肤更显柔美,仿佛散发着淡淡的光芒。她小心翼翼地走进水中,感受着清凉的潭水带来的舒适感。当冰凉的潭水接触到皮肤时,她不禁发出一声轻叹,享受着这份惬意。

潭水没过她的小腿,缓缓上升至大腿,直至腰间。一颗颗晶莹的水珠顺着她的脖颈流淌而下,滑过精致的锁骨,聚集在胸前,形成一片波光粼粼的景象。水珠继续向下滑落,掠过那紧致健硕的腰腹,勾勒出优美的曲线。然而,接下来的画面便不再适宜描述,只能留给读者们自行想象。

李玉霄的身材并非天生丽质,而是通过后天锻炼塑造而成。她的身材充满了力量感,但又不失女性的柔美,展现出一种独特的野性之美。与男性的肌肉不同,她的肌肉线条流畅自然,既不过于硬朗,也不显得柔弱无力。

大树之下,季清雨揉着惺忪的睡眼醒来时,第一个找的就是李玉霄,没有看到人,还觉得有些奇怪,脑袋转了转才想到可能人家是去找吃的了。于是起身整理一下仪容,又把衣服叠好放进二人的包裹中。

等李玉霄回来时,就看见季清雨在等着了,李玉霄放下手里了篮子,和季清雨道了声“早”,季清雨发现对方的刘海是湿的,于是问道:“你去哪里?”

李玉霄拿出一些吃食递给季清雨,才回道:“起来时有些不清醒,于是去找了个有水的地方洗了个澡。”

季清雨惊讶的表情不加掩饰:“什么?你在这种地方洗澡了?”

李玉霄毫不在意的说:“这没什么,我以前经常去河里游泳呢。而且那里又没有别人,不怕有人看。”

虽然李玉霄这么说,季清雨还是觉得这个人是真的胆子大啊,万一被哪个男的看了去,不就没了清誉?

季清雨:“李玉霄!以后不能在这么做了,要是被别人看见怎么办!女的看见就算了,要是被男的看见,失的是你的名誉!”

李玉霄第一次听见对方真的喊自己,看来她是真的担心,古代的封建思想就是这样,女子是特别注重自己名声的,根本不会像她这样随心所欲。既然对方都这么说了,她也不好反驳什么,只好答应:“好好好,我知道了,下次注意。”

季清雨这才满意:“你知道就好。”

二人吃过早餐后这才继续上路,李玉霄和季清雨穿过山谷,一路上也遇到了许多人,大家都有着同一个目的,那就是到达凌云宗的山门。终于到了凌云宗的山门下,李玉霄看着面前向上延伸的台阶陷入了沉思,在台阶之上有浓雾遮盖,看起来神秘又危险。这一路走来,李玉霄已经非常照顾季清雨了,除了李玉霄她自己就是个会照顾身边人的性格,更多的原因是季清雨是她母亲的侄女,但是现在这最后一关,李玉霄不能一直就在她身边了,这天梯还是自己爬比较好。为了照顾到季清雨,李玉霄走路都是按着对方的速度来的,一路上又耽搁了不少时间,不然李玉霄昨天晚上就能到达凌云宗山门下,今天这个时候恐怕早就到了。不过虽然没有提前到,眼下时间也刚刚好,现在到山下的人并不多,后面应该还有人没到,有些人估计早就上山了,为了早点上山,李玉霄并没有继续在山下停留,她和季清雨告别后就冲着那天梯而去了。

因为走了一上午,季清雨早就小腿酸痛难耐了,现在只得在天梯下休息一会儿再继续走。李玉霄的帮助,她记在心里,希望以后有机会再报答对方。

凌云宗的天梯总共五千个台阶,李玉霄走在上面有种梦回爬泰山的感觉,但与普通爬山不同的是,越往上走重力越大,四千以上李玉霄感觉腿上像是灌了铅似的,提都提不起来。真不知道那个娇滴滴的季清雨一会儿要怎么上来,自己都寸步难行了还担心别人,李玉霄晃了晃脑袋,集中注意力在脚下,一步一步的往上爬。

四千一百三十一,李玉霄已经汗流浃背,额头上也布满汗珠。四千五百四十七,李玉霄的前胸后背都湿透了。四千八百六十五,李玉霄感觉全身的衣服都湿漉漉的贴在肌肤上,腿已经不再是自己的腿了,只是机械般的一抬一落。四千九百九十八,四千九百九十九,五千!最后一步,李玉霄险些没站稳,她往前踉跄几步终于看见了那恢宏的三个字——凌云宗!

终于到了,李玉霄虚晃着身子,一脸疲惫的走到山门前,她一边叉着腰一边调整着呼吸,四周环顾一会儿,山门前只有一个男子坐在台阶上看着她的方向,李玉霄看见了也走过去坐在了对方的旁边。

李玉霄这会儿已经调整好了状态,毕竟她是觉醒了“快速恢复”天赋的,它对体力方面也适用,只要肚子不饿,消耗再多体力,她也能很快恢复。说起来,这很不符合常理,李玉霄不敢想象自己的细胞更新速度和代谢是有多快。不过这不是地球,这种现象不用去剖析它。

李玉霄算着时间,这才第三天下午,直到明天中午时间才结束,她看着旁边的这个人穿着朴素,一身的腱子肉,眼中闪过敬佩之色,这人怎么练的?

李玉霄觉得两个人这样坐着尴尬,于是搭话道:“你好,你到这里多久了?”

那个男生听见对方问自己,立刻就回答了:“到了有半个时辰了,你刚来,现在还很累吧?”

李玉霄捶了捶自己的大腿:“还好。”

男生第一次和李玉霄这种打扮的人说话,刚开始看见对方的时候也是吃惊的,看对方的样子比自己瘦小很多,没想到速度这么快,一时间还有些佩服,男生看起来比李玉霄大一些,所以自己先自我介绍起来:“我叫刘四,今年十七岁,因为我是我们家第四个孩子所以爹才给我取了这个名,你叫什么名字?”

李玉霄:“我叫李玉霄,今年十六。”

刘四憨厚的笑道:“我比你大,你可以喊我刘四哥,哈哈哈”

李玉霄笑着回答:“好啊,刘四哥。”

听见李玉霄答应了,刘四心情很好,他摸着下巴想了想,问道:“那我可以喊你玉弟吗?霄弟听着像小弟,不太好?”

李玉霄听着“玉弟”这个称呼,心里不由得好笑,玉弟?玉帝老儿吗?哈哈哈,感觉还不错,于是答应下来:“好啊,听刘四哥的。”

两个人熟悉后就在一起唠起了家常,直到太阳落山,月亮高高挂起,凌云宗山门前已经聚集了大约三四十人,李玉霄看着人越来越多的时候没有了和刘四聊下去的心思,她站到天梯旁,朝下寻找着心中之人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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