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早早做好了被套路的准备,但从菲尔口中说出成立厂牌的计划时李昂依旧大为震撼。
并且这老人渣极其无耻的将他自己的名字也放了进去。
但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主意,JAY-Z和德瑞这两位大佬在90年代就开始做这样的事情了。
一开始没有人能想象到他们能把自己的厂牌发展到现在这种堪称行业巨头的程度。
所谓的厂牌其实和唱片公司没什么本质的区别,环球唱片、华纳唱片和索尼哥伦比亚在某种意义上也能被称为厂牌,巨型厂牌。
硬要区分的话,唱片公司更像是一家超级制衣厂,既生产牧师袍也生产内衣。
而厂牌则更像是工厂里的某条生产线,只生产某个单一类型的产品。
也正因如此,音乐圈的厂牌大多带有创始人强烈的个人色彩,一般情况下主攻单一类型的音乐作品。
如今成立个人厂牌这件事在这个行当已经不稀奇了,那些有一定名气的歌手都会成立自己的厂牌,其中较为成功的就有被称为天才的说唱歌手李尔.维恩。
他创立的young money厂牌陆续推出了妮琪.米娜、Tyga等令人瞩目的超新星,他本人也因此赚的盆满钵满。
李昂在脑海里仔细权衡利弊,突然想到了些什么:“你忘了我和ROC唱片还有合同在身,恐怕JAY-Z不太愿意看到我成立自己的厂牌。”
菲尔摇了摇头:“我觉得JAY-Z应该懒得管这些事,你只是创立一家自己的厂牌,又不是准备把自己签到这家新厂牌。”
“我甚至觉得JAY-Z很乐意看到这种事情,DJ哈立德也创立了自己的厂牌,在把这家公司做大以后转手就卖给了JAY-Z。”
“那无耻的肥仔因此大赚了一笔。”
菲尔说到这里时,眼神都快喷出火星子了。
李昂仔细想了想,虽然觉得哪里怪怪的但这番解释倒也合理。
JAY-Z的生意版图已经扩张到各行各业,唱片公司只是他商业帝国的其中一个版块,他不可能把精力全部放在音乐市场上。
如果自己旗下的歌手创立了个人厂牌并且做的很成功,刚好省去了JAY-Z自己去挖掘新人的功夫。
直接连厂牌打包买过来就是了,东海岸最富有的尼哥最不缺的就是钱。
菲尔见李昂有些动心,立马加大火力继续诱导:“别犹豫了,这将会是你一生中做过最正确的决定!”
李昂即使明知道菲尔劝自己成立厂牌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出于对方的私心,这样就可以将卡迪B首专的成本压在自己身上。
卡迪B如果扑街了菲尔没有损失,如果起飞了那身为经纪人他直接躺赚。
可是最终李昂还是决定玩一把大的,《Take me to church》还在持续热卖中,源源不断的钞票会一直往他的口袋里蹿。
创建个人厂牌的花销他完全可以负担得起,只要制作水平能达到T-ray黑豹唱片的水平就可以了。
录音棚直接借用菲尔的办公室魔改,再从二手市场淘一些品相说得过去的专业录音设备。
剩下的就是留出一大笔钱,把它们砸在印发和宣传上...
“这件事我很感兴趣...”
“太好了!所有的手续问题都交给我,没有人比我更熟悉这其中的流程!”菲尔激动的连酒杯都没拿稳,“明天我就去纽约市税务局把注册公司的手续办理了,这需要一些时间...”
“对了,我顺便去美国唱片协会把这家新公司做一个备案。”
看着菲尔比自己还兴奋的样子,李昂无奈的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