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
原本以为是金手指觉醒,没想到只是脑海中的声音只是痛骂他一句“人渣”便潦草结束。
不信邪的李昂重重的甩了自己两巴掌,洗衣机出故障了可以这么修,那么脑袋坏掉了应该也可以。
经过十分钟的等待,除了周边传来有嗨大了的尼哥即兴说唱的声音他什么都没有听到。
他终于心灰意冷,背起破木吉他来到布朗斯维尔地铁站,这里就是他平日里“工作赚钱”的地方。
纽约地铁在全世界烂的出名,修成时间超过100年,而位于布朗斯维尔的地铁站更是烂出了新高度。
不仅这里的配套极为老旧,照明设施闪烁不定,还随处可见狗屎和呕吐物,空气中充斥着刺鼻的叶子味。
市政部门明明了解这里的情况但懒得处理,他们只为纳税人服务,而遍地街溜子的布朗斯维尔压根就没几个人正经纳税。
在纽约没有任何一个行业是不卷的,街头卖艺也同样如此。
街头艺人如果没有随身携带“格洛克”这种硬真理,或是匪帮厚米(兄弟)的保护,在地铁站的黄金要饭位根本不会有一席之地。
不过好在李昂天生拥有一条灵活的舌头,通过十几日的相处他早就用高超的语言艺术折服了常年在地铁站卖艺的尼哥。
“嘿!Bro(兄弟),你这混蛋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晚?还好我提前给你留了位置,刚刚我还帮你赶跑了两个不长眼的来自奇斯特街的混蛋。”
“Fxxk!他们也不看看这里是谁的地盘!”
刚走下地铁站李昂看到一个身材矮小的尼哥在大声呼唤他,他极力挺起胸膛使自己看起来一副不好惹的样子,骄傲的样子如同一位斗胜的将军。
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悍了?
带着疑惑李昂在其身旁的位置卸载了木吉他,“多谢了戴维斯,没有你我今晚又要空手而归了~”
戴维斯今年只有20岁,但拥有着丰富的街头智慧。
至少从13岁起他便辍学开始了街头生涯,虽然身材矮小但打起架来异常凶猛,因此在地铁站这一片获得了“恶霸犬”的称号。
“这没什么,你瞧瞧这个~”戴维斯卷起T恤向李昂展示起了身上密密麻麻的纹身。
在黑人社区纹身是一种文化,有纹身并不代表曾经一定拥有过匪帮经历,尼哥们热衷于把生活中遇到的事情统统雕刻到身上。
比如戴维斯,他会在身上留下每个和他上过床的女孩的名字。
在一番仔细观察之后李昂终于在对方凌乱的纹身中找到了亮点,“你又添了新纹身?”
“是的~这是我人生中最有意义的纹身~”
李昂用鄙夷的眼神瞥了瞥对方,“上次你刻上一个叫阿妮莎的妓女时,你也是这么说的...不要搞这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了尼哥,赚钱要紧,在纽约没钱活的都不如曼哈顿的一只狗。”
“Fxxk bro!你仔细看看,这次不一样了!这是布朗斯维尔血帮的专属纹身,不经过他们的允许纹这个可是要吃枪子的!”
李昂这才明白过来,戴维斯混迹街头多年终于还是加入了帮派。
不过这在布鲁克林并不稀奇,加入帮派就像是东大的“九年义务教育”,是必修课。
“随便你吧尼哥,我可不想哪天在街头看到你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