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听到楼上传来的响声,刘心雨急忙来到门旁,她轻轻打开门,探出小半个脑袋看了看走廊。拐角有几只丧尸站在原地不动,它们抬头望天,像是大思想家在思考人生——不,思考“尸生”真谛。
刘心雨折返回来,拿起吃干净的罐头,用力把它扔向了远处。丧尸闻声而动,见它们彻底从视线中消失,她这才用晾衣杆敲了下天花板。几分钟以后,林牧便出现在了屋内。
“你就拿这个装水?”
“真没办法,水都装在桶子里,提下来太费劲,只有这个能装了。”
林牧掂量了几下手中的黑色垃圾袋,刘心雨有些无奈,“算了算了,有水就行。”
刘心雨去给张平寇喂水了,林牧估算了一下,这次带来的水省着点喝,估计够喝三天左右。自己屋子里的水也没剩太多,原先只有自己一人,按最低限度的用水,估计也能撑个十来天。可现在人数变成了三个人,情况就极不乐观了。
“桌上有吃的,你看看你需要什么,自己拿吧。”刘心雨说。
林牧看了看,米面粮油是不少,但这些东西也是需要水来煮熟的,水又需要火来烧开。自己那儿只有两根蜡烛,估计也弄不熟这些东西。
但他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拿了一小包大米,冲刘心雨晃了晃。刘心雨看到后皱了皱眉,“你拿这个?”
是觉得自己太贪心了吗,林牧心想。他正准备换一个时,就看到刘心雨走到桌旁,拿了两个罐头递给他,“米要煮熟才能吃,现在没水没电,怎么煮饭?把这个拿着。”
罐头的保质期很长,在末日是极为宝贵的食物。林牧没想到她会这么大方,小声地说了句:“谢谢,那我先回去了。”
“这么快就走?”
刘心雨瞪大了眼。林牧则是有些迷惑地眨了眨眼,水送来了,食物也拿到了,不走做什么?
“多在这儿待一会儿呗,我一个人也无聊,没个能说话的同龄人。”刘心雨嘟了嘟嘴。
林牧慢吞吞地“哦”了一声,在墙边坐下了。张平寇这时又嚷嚷起来,嘴里含糊不清地嘟囔着什么,刘心雨就把窗户打开,拿着蒲扇在他身旁给他扇风,没过几分钟,老人声音便小了下去,安详地睡着了。
她似乎是很会照顾人的那种女生。可又是怎么会变成那种人的?
于是一段奇异的故事在林牧脑海中展开。她或许是某个小国的公主,本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一辈子,然而父辈早年造下的孽终究还是找了上来,一夜之间,过往的奢华生活不再。公主流落他乡,从小养尊处优的她什么都不会,只好学着那些侍女照顾她的模样去照顾别人,可这样还是不够,最后只能出卖自己的身体来赚取复仇的资金……
“想什么呢?”
终于将老人哄睡的刘心雨这时“哎呦”一声坐到了他身旁。林牧一时没从思绪中抽离,他眼神放空,脱口而出道:“你是公主吗?”
“啊?”刘心雨一愣,而后害羞地推了他一把,“说什么呢,我在你心中形象就那么好吗?”
林牧这才发觉自己说错了话。然而他也不知该如何解释,只好让这误会继续下去了。
二人靠墙坐着,这时才觉得气氛有些许尴尬。其实相识也不过一天时间,哪来那么多话可以交流呢?
沉默半天,刘心雨先打破了这份沉默,再次道谢:“昨天比较匆忙,现在正式给你说声谢谢吧。谢谢你,如果不是你冒那么大风险下来,我们真的就完蛋了。”
林牧的回答很简短:“各取所需。”
“喂喂,你这样说就显得有点冷漠了啊。”
林牧憋了半天,只憋出三个字:“对不起……”
刘心雨“嘿嘿”笑着,“你果然没什么朋友吧。”
林牧不说话了,双手交叉抱在胸前。他是没朋友,但对他来说,这也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他早就习惯了,一个人多好啊,想逛街就去逛街,也不用因为对方迟到而生气;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会为了吃火锅还是吃烤肉而争执;想看什么电影就看什么电影,不会说你想看这个我想看那个,直到电影开场也没决定看哪部……多好啊。
可谁知,刘心雨却突然收敛了笑容,抱起自己的腿,说:“巧了,我也没什么朋友。”
林牧:“哦……”
“你读过大学吧?跟我讲讲呗?是不是可好玩了、可热闹了?”刘心雨问。
大学吗?林牧想了想,“其实也没什么好玩的,就是更大的小学、中学、高中。更多的人聚集在更大的地方,叽叽喳喳的。”
“怎么会呢?”刘心雨拨弄着自己的指甲,“我刷视频的时候看到的,说是大学里面的社团经常搞活动,大家一起出去玩,出去爬山啊漂流啊,要不就是坐在篝火旁开晚会,唱歌跳舞什么的,好热闹啊。”
“……或许吧。”
“你不知道吗?你真的读过大学吗?哎,你是什么社团的啊?”
林牧回头看了看她,与自己的平静不同,刘心雨的脸上满是期待和向往。
林牧:“……我没参加过社团。”
“啊?那么好玩的,为什么不参加?”刘心雨不解地问道。
“感觉容纳不进去吧。大家看上去要不就是相熟很久要不就是相见恨晚的样子,我怕我进去就冷场了。”林牧笑了笑。
“没劲。”刘心雨撇撇嘴,“那你大学学的什么专业?”
“摄像。扛个机子给别人拍照、拍视频。”
“哇噢,不错哦,听说搞那玩意儿能赚很多钱。那你拍照应该很漂亮吧?等丧尸的破事结束了,你也给我拍几张呗?哎现在就拍,我手机还有点电呢。”
说着刘心雨就要去拿手机,林牧无奈地看着她,摇了摇头:“我不会拍照。”
“啧,那么谦虚干嘛,给我拍拍,快点。”刘心雨把手机递给了林牧,壁纸是一个小女孩儿背对着镜头站在山坡上,头顶是蔚蓝的天空,女孩儿高举剪刀手,仿佛要剪下高空的白云。
林牧有些苦涩地笑了笑,没有接过手机,而是轻轻推了回去,“我真的不会。四年了,我摸摄像机的次数两只手都数得过来,拍毕业作品那会儿还没搞清楚录像的按键在哪里,按了半天快门,结果拍了一堆照片,呵。”
刘心雨很是不解,问:“那你大学四年干什么了?天天宅在宿舍对着电脑傻笑,吃完饭就上床睡觉,打完游戏就打飞机?”
“哪有那么堕落。”林牧被她给逗笑了,这女生说话还真是有趣,每次轻而易举都能把自己逗乐。回想起来,高中的班上也有几个这样的人,天生幽默感就很强,随口说一两句话就能把别人逗得哈哈大笑,走到哪儿都受欢迎。每次下了课他们就聚在教室后面吵吵闹闹,大声地说着笑话,每次被老师叫到讲台上回答问题也会被大家闹腾腾的起哄。林牧就抱着双腿坐在教室角落,看着老师笑着踢那几个男生的屁股,几个人就怪叫着活跃课堂气氛。
林牧不是没有幻想过自己也能成为那样的人。有一次他被老师叫到黑板上做题,写了半天没写出来,老师叫他点一个同学上来代替他,他看了全班同学半天也不知道该叫谁。他早就知道自己是融不进去的,但那种孤独的感觉在那一刻爆发得特别强烈,像一座火山在他心头轰鸣不停。全班一齐望向他,他站在一旁揪着裤子,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太尴尬,只好把手插进口袋,老师边摇头边叹气说“林从政啊,你这样子以后可从不了政啊,唉。”那一刻他特别痛恨自己的名字,痛恨这样称呼他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