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什么好担心的?算了,算了,提前就提前吧。正好,何家与白家打作一团,倒是方便了我们接下来的行动!”
丰元庆目视远方,嘴角不自觉地露出一抹笑意。
打吧,打吧,等冥光老祖进了城,他们就知道,这太平县,是谁说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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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时辰前。
那支跨过云霄山脉,从池州而来的黑衣劲骑,一路昼伏夜出,竟神不知鬼不觉,摸到了太平县城的边上。
首领络腮胡勒马而立,眺望着远处的城池。
太平县城并不大,但在朦胧夜色中,却像是一头静静趴伏在地上的庞然巨兽。
他看了看城池,又看了看身后风尘仆仆的数百劲骑,以及一路抓捕、裹挟而来的上千辅兵,心中满怀豪情。
一时间,他竟诗兴大发,即兴赋诗曰:
“千里迢迢数百骑,来到云州……呃……”
络腮胡诗情一滞,看向身边那相貌年轻,声音却十分苍老的古怪道士,问道:
“此县何名?”
“太平!”
“好名字!此县合该为俺刘猛龙兴之地!”
刘猛愈发兴致高涨,感觉自己已经被诗仙附体,文思泉涌,张口而就:
“千里迢迢数百骑,来到云州太平城;砍下前面大贞旗,看谁敢教俺称臣!”
“好诗!好诗!”
“俺看以将军之诗才,即便不统兵打仗,去参加科考,当个状元也绰绰有余!”
“……”
此诗一出,马屁如潮,逗得刘猛哈哈大笑,当即大手一挥,便要率军攻城。
身后副将见状,连忙上前小声提醒:
“将军,军中粮草已不多,直接攻城,若是受阻……”
“无妨!”
此人话未说完,就被刘猛堵了回去:
“俺乃天命之人,又岂会被区区一座小城所阻?
你看那话本里的主角,哪个不是逢凶化吉,遇难成祥,各路英雄好汉见了纳头就拜?
更何况,此县叫做太平,又不叫落猛县、陨刘城,那寓意,可是大大的好!”
“……”
刘猛本不是一个相信天命、谶言之人,但近来连番遭遇,却让他对此深信不疑。
他原本是一伙山贼的首领,每天过着枯燥乏味的打劫生活,最快活的那段日子,也只是不小心劫到一名秀才的女儿,天天跟着对方学写诗。
不料,前段时间,突然有伙官军,跑来将他的黑风寨占了,之后既不杀人,也不抓他们充军功,只让他们在附近抓野鸡。
本来这也没什么,抓野鸡而已,那是他的拿手好戏。
但那官军的首领,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看上了秀娘,也就是那秀才的女儿,逼得他只能反抗。
最后,秀娘香消玉殒,他也被打得奄奄一息,被丢到山下的一片小树林里。
就在这人生最低谷的时候,他凭着顽强的求生意志,做了个简单的陷阱,成功捕获一只野鸡。
虽然这只野鸡,还没有被他吃到嘴里,就变成了一块石头,但他的命运,却开始改变。
之后,他真的像那话本里的主角一样,逢凶化吉,遇难成祥,让一个又一个英雄好汉,拜倒在自己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