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弯拐的,姐夫,你直接说。”
“他,不是李燚,但是冒充李燚来念了大学。”
“啊?”
“把嘴闭上,张那么大嘴干什么,这季节小虫子多,你是刚才在食堂没吃饱咋滴。”
“不是,这么扯吗?那怎么办啊。”
“凉拌。”
“……。”
这事确实是属于事不关己,就是没想到,他竟然有可能遇到冒名顶替的事情。
【以前有过一则新闻,
农民发现当年被冒名顶替上大学,37年后索赔115万——49岁,我还住在窑洞里。
被顶替的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115万的赔偿,他的经历被媒体争相报道,众人也纷纷对他的遭遇表示同情。
然而,打官司是讲究证据的,
一审判决因为过了20年的追究时效 ,法院判决败诉。
上诉到中院,中院以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区法院说,侵犯受教育权是宪法范畴,不属民事诉讼,驳回诉讼请求。
**科技大学拒绝赔偿,拒绝庭外和解。
被顶替的案子并非个例,但受害者的统一特征都是农村人,因为农村人没背景,没资源,没信息。就算被发现了,他们也没能力翻案!
偷走别人的人生比偷走财富更可耻,财富可以再挣,而人生却不能再重来!】
方淮看向董峥,
“那你觉得呢?”
“姐夫,学习太苦了,我都不记得做了多少卷子了,自己努力没考上是一回事儿,但是考上了,结果被人偷了又是另外一回事儿了,我觉得如果咱们不知道那就算了,但是知道了,那就能做到哪步算哪步吧。要不咱们写信给教务办?”
“没有证据,现在就是猜测。”
“姐夫,他和你不是一个老家的嘛,咱们问问沁沁她爸行吗?”
“可行,走,打电话去。”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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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你现在方便说话吗?”
“怎么了?你说。”
“你们学校71级有个学生叫李燚,您有印象吗?”
“我能有印象的学生要么学习特别好,要么特别能闯祸,这个名字我还真没有印象,怎么了?”
“我有个同学,他和我同寝室同专业的,这几天上动物解剖课的时候我发现他非常的抵触,但是一个抵触和动物接触的人,为什么要报考动物医学专业呢?我叫他名字,他也要反应半天才知道叫的是他。”
“你是怀疑……?”
“和您想的一样。”
“……,这样吧,我先翻翻学校的档案,然后找对应的班主任核实一下,你等我消息。”
“好。”
…………
几天后,舅舅回消息了,通过档案他找到了这个叫李燚的学生,经过和那届班主任的核实,班里确实有这么一个学生,学习非常认真刻苦,知道恢复高考后还来找过他几次,但是班主任周老师说的是李燚落榜了,并没有考上大学。
电话里,方淮又和班主任核实了一下李燚的长相,方淮形容的和周老师认识的李燚完全不一样,反而像是他班里的另一个学习并不好的学生苏小龙,他们还是表兄弟呢,之前听说李燚落榜了,苏小龙考上了,对于这个消息他当时还很意外,这次一对,震惊的说不出来话了,这不就是盗窃别人的未来嘛,这是违法犯罪啊,怎么敢呢。
班主任决定要去李燚所在的村里打听一下,他们家里一直都很支持他学习,所以不应该会有卖了通知书的情况,几人相约两天后再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