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子比来时更显幽长,一路上只听得风声呼啸,卷起地上的落叶困牖于夹道来回旋荡却逃不出这牢笼。
丹瑟突然问道:“你叫什么?”
“奴家叫做诺儿,在这庄子里已经住了快五年了!”
“这个九爷,是什么人?”
“九爷,就是九爷呗!”诺儿稳稳的举着灯,认真地照着脚下的路。
“你们都是被他掳来的吗?”
诺儿顿住脚步,丹瑟也跟着停下二人对视,“别说你只是来给我带路的,你既选择了我,必是有事,你且说来听听,看看咱们能不能做!”
风灯幽暗如豆,自下而上将光投在二人脸上,风卷起诺儿的发,胡乱拍着她的脸,她异样肃穆的面孔像个鬼一样面无表情。
“小姐,我听说你是奉天吴大帅的女儿,只是路过我们真定,你家有几十万大军,一定不会让你就这样无声无息死在这里吧,如果我把一切告诉你,你可不可以把我一起救走?”
“唔,你的听说没错,不过这里太冷,咱们还是回房去说吧。”
回得房中,只点了一只蜡烛,二人对坐于桌前,严肃而又认真。
“你是说,这个九爷是直隶督军何晟的幼子,以虐杀女人为乐,督军夫人特意在农庄给他弄了这个院子或买或掳了你们这些女子任他蹂躏?”
“没错,我来这里三年了身边不知少了多少姐妹,只因我身上有一块天生的胎记,九爷说看了就恶心,极少叫我去过夜,但他又不放我出去,我日日心惊胆战,虽他说不愿我陪,可是他吃了富贵膏的时候就疯了啊,谁能保证他总记着胎记的事呢,若是一死也就罢了,偏他折磨人的法儿极多,他房子里一堆器具,都是拿来对付这些姐妹的,不把人弄的半死不活不会停手,有的人能挺过去有的人一晚上就……”
诺儿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伸出衣袖胡乱拭去脸上的泪,“也不是没人想过逃,这里还只是内院,巡视的就有二三十人,外面的更多,以前有个走江湖的仗着自己会两下子功夫就趁黑夜遁,被弓箭手扎成了个筛子!大家伙儿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度日如年,他若在外吃酒逍遥倒还好,就怕他得空回来,一定会有姐妹遭殃。”
丹瑟听着只觉心内五脏如焚,那股子火直冲天灵盖,真不知世上居然有如此变态恐怖之人,比西游记里的妖怪还可怕,那妖怪好歹也是掏出心肝就吃,没听说还以虐人为乐的。
“我虽没什么见识,也知道小姐出身不凡,您是一定不会同我们一样被困于此的,只求小姐重见天日之时可怜可怜我们这些苦命人,放我们一条生路。”
诺儿推开凳子,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重重的给丹瑟磕起了头。
丹瑟忙将她搀扶起来,只见额上已是血红一片,“唉,你不求我,我也不会让世间有这等猪狗禽兽,放心吧,我一定想办法救你们。”
送了诺儿出门,丹瑟气愤的不能入睡,她活了十几年第一次听说人世间有如此暴虐无道之人,生养了这样的儿子不说打死了事,居然还盖了这样的庄子来容污纳秽,真真是活久见,这样对比之下奉天愈发显得如同世外桃源一般,令人怀念。才离家几日,她觉得漫长的如同几年一般。
也不知道何时她才在这万般复杂的心情中和衣入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