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凡坐在图书馆的椅子上,往嘴里送了一根蓝色小辣条,伸手将书本翻到最后一页。
“嗯,最后一本也看完了。”
洛凡咽下蛆虫腺体,转头望向窗外。
此时,外面已是月亮高悬。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在图书馆待了一天。
他伸着长长的懒腰,顺手把那本《哈克族神话故事集》合上。
经过一整天对哈克族神话的钻研,洛凡对沙渊硕鼠这个神灵,有了基本的认知,并且确定了遗迹入口就在下水道。
现在羊皮纸上的谜团,只剩下后半段的祭祀词没有解读出来。
不过想要解读这晦涩难懂的祭祀词,需要阅读大量文献,一时半会搞不定。
洛凡已经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
“明天继续吧.......”洛凡拿出小灵通看了眼时间,喃喃道,“已经晚上十点钟了,不知还有没有公交车?”
他将书本放回书架,随后,便离开了天赐图书馆。
怡人的晚风吹过脸颊,洛凡走至公交站台,看向站牌上的运营时间,是早上六点半到晚上十点钟,他正好错过了最后一班车。
洛凡挠挠头,略感无奈,他看书太过入迷,没注意时间,导致现在只能跑回去了。
“正好测试一下我的体力极限。”洛凡做着热身动作,心中想到。
他修炼的无暇之体接近圆满,身体素质也是突飞猛进,但自己的实力具体增长了多少,他心里也没数。
所以正好趁着空闲,测试一下自身体质。
紧接着,洛凡顺着道路边沿,快步奔跑起来。
晚风在耳边呼啸而过,道路两旁的树木飞速后退,随着奔跑的持续,洛凡的呼吸渐渐平稳,心跳却愈发有力。
无暇之躯,除了能给修炼者一副没有任何暗疾损伤的完美躯体以外,还能让修炼者获得掌控身体的能力。
肌肉、血管、经脉、甚至是头发牙齿,都在掌控范围之内。
洛凡细细体会着身体里每一缕肌肉纤维的运动轨迹,并不断调整它们,直到找到最完美的发力方式。
他的脚步愈发轻盈有力,速度愈来愈快。
两边的街景都逐渐化作了虚影,直至一个小时后,他在写着“惠民住宿”的二层小楼前停下。
“呼......”
洛凡长呼一口气,脸上挂着细密的汗珠,衣物已被汗水浸透。
他拿出小灵通看了眼时间。
十点三十分。
从主城区到城中村,一共二十公里路,他仅仅用了半个小时就跑完了。
而且,他能明显感觉到,这远远不是自己的极限。
“我这算不算半步踏入超凡?”洛凡虚握手掌,暗自想到。
就在他站在住宿楼前,思绪纷飞之际。
两名满身酒气的男人从他身旁路过,并且口中还在骂骂咧咧。
“他妈的,今天又在赌场输了五万块钱!”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往嘴里灌了口劣质白酒,大声抱怨着。
另一个男人身材瘦弱许多,手上夹着一根烟,一边抽烟,一边咒骂着:
“我比你好不到哪里去,今天赌场的钱,全让那叫刘大易的小子赢走了!”
“靠,这个人都连续赢了半个多月,你说他是不是出千了?!”
“难说,他这赌运也太夸张了,不可能连续半个多月,每晚都能赢得大头。”
“日他娘的,要是让我抓到他出千,非得把他手给剁下来!”
“抓他出千?赌场都抓不到,你能抓个屁啊!”
瘦高男人将燃尽的烟头扔到地上,然后恶狠狠地用皮鞋揉搓,将其碾碎,仿佛这样能消解他心中的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