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林哥,我手机好像丢在刚刚谢师宴上,忘记带出来了,你手机有带吗。”
然后陈苟挠着后脑勺盯着林晴看。
林晴反应了半天才明白过来,陈苟没有手机就没法付钱,这顿饭得自己付钱,在异世界呆的十年让他对这个世界的各种生活方式都没了概念。
林晴打开手机看了看自己的微信余额。
【26.34元】
嘶,这些钱好像不够,能不能赊账来着,我记得冒险者工会经营的酒馆可以赊五顿的饭钱,毕竟我也是圣阶的冒险者,面子还是值钱的。
不对,这里可不会有人卖我面子。
记忆里,我是把钱都拿去买了条银项链来表白来着,不过对方没收那礼物,应该还能退的,好像随手丢给陈苟了。
“苟啊,你记得我买来表白用的那只项链嘛,还在你身上不?”
“没有啊,我接到要把它丢掉的电话,就仍江里了。”陈苟摊手,摇了摇头。
“啊?哪个傻逼打电话叫你丢掉的?怎么说也是花钱买的啊!”
陈苟一脸疑惑,
“林哥,是你叫我丢掉的呀,说是什么跟过去的自己诀别的仪式。”
这次轮到林晴陷入了思考,好像是有这么回事。
我他妈的真是个傻逼!
林晴皱起了眉头,他又想抽自己巴掌了,手里随意摆弄着啤酒罐子,翘起了二郎腿。
在大排档昏黄的灯光下,林晴的这副模样有些妩媚,一旁盯着他看的混混们纷纷开始猛咽唾沫。
他们将林晴当成了涉世未深的学生妹。
混混中的大哥是一个带着大金链子,手臂上纹着一条下山虎的大个子刀疤脸。
尽管他的小弟们早有了对林晴的想法,但碍于大哥一直盯着那个美少女,应该是也有想法,他们也就不敢先出手。
虽然林晴和陈苟凑不起这一桌烤串的钱,但林晴自己并没有担心,因为他注意到了那几个混混下流的眼神。
假如是一直在这个世界生活的人,无论男女,被那种下流的眼神扫视估计都会心有余悸。
但林晴不同,他才刚刚经历了一场长达十年刀尖舔血的冒险之旅。
在那个魔王和人类攻伐不断的世界,人与人之间是没什么规矩可言的,他因为长相俊美被盯上过不少次。
但逐渐也就习惯了,而且有时候被当成女人是可以讨到好处的,比如教训那些精虫上脑的冒险者,这不止是正义执行,还能赚钱。
因为冒险者工会付给他矫正风气的报酬。
如果没有报酬,他也不介意直接跟被教训的人收,还减少了中间商赚差价。
这不就能付烤串钱了嘛。
林晴把头发放下,慵懒得摩挲起了二郎腿,用脚趾头夹起刚买的人字拖,不经意地晃来晃去。
还是男人最懂男人,那举止投足中透露出的媚态惹得人抓心挠肝。
刀疤脸马上给他的心腹小弟使了个眼色,小弟心领神会,走到了林晴面前。
小脚裤,豆豆鞋,紧身polo衫,还有锅盖头,脖子弯的跟个虾似的。
“oi!美女,有没有兴趣跟我们一起喝一杯啊?”
尽管林晴已经做好了应付的准备,但这刻板到教科书级别的混混装扮和台词,还是让他有些忍俊不禁。
他放下手机,捂住脸,笑出了声。